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委員會決議Rss

列印圖示
第55次委員會議決議

國家發展委員會第55次委員會議紀錄
日期:107年6月14日(星期四)上午8時
地點:本會寶慶辦公區610會議室
出席:陳美伶  吳政忠  卓榮泰(廖耀宗代)  吳澤成
   葉俊榮(林慈玲代)   許虞哲(蘇建榮代)  教育部(朱楠賢代)  沈榮津(龔明鑫代)
   賀陳旦   許銘春(蘇麗瓊代)  林聰賢(李退之代)   陳時中(楊芝青代)
   李應元(蕭慧娟代)   鄭麗君(陳濟民代)  陳良基(許有進代)  顧立雄(鄭貞茂代)
         夷將‧拔路兒(鍾興華代)  李永得(范佐銘代)  楊金龍  朱澤民(蔡鴻坤代)
列席:詹婷怡   施能傑   簡宏偉   邱俊榮   高仙桂   廖耀宗
      何全德   潘國才   張惠娟   徐耀浤  
一、本會第54次委員會議紀錄,報請公鑒。
主席裁示:
會議紀錄第7頁原為「勞動部蘇次長麗瓊:勞動部有在職和推廣教育圖資,希望…」,修正為「勞動部蘇次長麗瓊:勞動部有勞工職前、在職訓練體系與技能檢定系統等推廣教育圖資,希望…」,餘備查。
二、國家發展委員會提報「智慧政府的現在與未來」一案,報請公鑒。
(發言紀要詳後附)
主席結語:
(一)針對資料的分享及流通,政府除落實資料保護及相關管理措施外,將透過數位轉型,建立靈活、機動及高效能政府。
(二)為持續精進中央與地方政府公文運用及政府電子化服務,國發會除持續推動政府一站式服務外,將協調各部會積極推動智慧化政府,並於年底前邀集各部會提出相關執行方案後向院長陳報。

臨時動議:無
(散會:上午9時16分)

 

 

 

 

 

 

 


國家發展委員會第55次委員會議發言紀要
二、國家發展委員會提報「智慧政府的現在與未來」一案,報請公鑒。
主席:
2018年6月7日第3603次院會,我提出世界經濟論壇的網路整備度評比,我國評名在早期名列前茅,而2013/2014年我國排名大幅滑落至二十多名,最近一次評比是2015/2016年,我國在政府效率、政府整備度方面分別為18名及24名。我國推行電子化政府初期進步相當快,現在相較於其他國家有一點落後。昨天我拿到洛桑管理學院的數位競爭力調查,我國表現成績亦不理想,所以我們必須急起直追。賴院長在第一次施政報告提出「智慧國家」的施政目標,首先要做的就是政府以身做則,落實智慧政府。院長2個月前要求本會草擬智慧政府架構,並在1個月前的政務會議中向院長報告,後面就要跟上繼續執行。今天會議就以上次向院長報告的內容再做整理之後,臚列出後續可以執行的項目,若有本會尚未考量而應該要增加者,請各位委員提出來,本會再將架構規劃得更完整。
今天請人事長出席主要原因是本次規劃推動事項有內部人事管理需要配合;主計總處負責的政府經費核銷也是智慧政府重點工作;另外請通傳會詹主委與會,是因為政府資訊發展未來與通訊緊密相關,如視訊會議已經可以隨時透過手機與平板進行,政府共同供應契約也有雲端視訊會議的服務可以採購,本會也發現有三、四級機關的部會使用視訊會議的比率較高,二級部會則以集中開會的型態為主,未來本會會訂定作業規定請各機關配合辦理。另外本會研究發現,已經有十多個國家設立數位經濟、數位發展的專責機關,所以我國確實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
賀陳委員旦:
個人認為智慧政府的作為應訴求使用量與附加價值,從而更準確地找出發展的方向,以交通部來說,有了多卡通之後交通部極力推動交通運輸的整合,除了資訊夠不夠、排班排得準不準確之外,我們認為在公共運輸運量方面是很好的發展目標,過去這項目的指標是「綠色運輸的市場占有率」,後來改為「公共運輸運量」,是最實際可以和商業結合。以此為例,政府推動的工作若能思考附加價值,會比較容易找到發展重點。另外一個案例是旅遊方面的資訊,特別是每個人都有手機之後,很多數位化的環境、產業的發展,比法令的調適要快,也比行政單位的自我更新快,所以民眾常詬病政府落後,重點是政府要弄清楚推動各項工作的訴求是什麼,不是政府機關以為做了哪些就足夠。
另外,政府要看清楚現在做的事情,哪些會為未來累積基礎,我們可以從國際發展來瞭解這些議題如何進行,以交通部推動提升公共運輸運量,之後要推動的方向就很清楚,例如交通動態的資訊系統,這個需求使用許多政府部門的資料,也需要使用者之間的互助,類似這樣的案例,可以從國際經驗、技術知道我國可以如何採用階段化發展。我們回過頭來看,今天報告後面的推動項目比較偏重行政化,而行政化的目標尚未勾勒出來,另外,行政化之後對公務員效率提升,做事比較省時等,都可以用前述附加價值的方向來思考,最重要的是,全面行政化的改善並不容易,應該可以訂工作的先後順序,例如前一陣子院長提出的五缺議題,若政策重點放在經濟或是創新性產業,這些創新性產業在行政環境最欠缺甚麼。最近我們注意到愛沙尼亞的數位發展,它在四、五年前提出e-residency,它不是全面的國家e化,而是從吸引國際企業到愛沙尼亞註冊、納稅、就業,就可以聚焦那些面向需要簡化,這就和我國談五缺完完全全地呼應。我們將如何進行,我們所要學習的國際參考基準(International Benchmark)是什麼?最後一點,過去運作智慧城市相關的經驗及廠商,都可以成為走向智慧國家的助手,可以再借助當初參與廠商的力量,瞭解國際上智慧國家的發展情勢。
通傳會詹主委婷怡:
回應陳主委及賀陳部長所提到的國際參考基準,以國發會目前規劃的智慧政府計畫,應非針對單一服務,而是以數位轉型(Digital Transformation)作為核心。例如:新加坡從電子化政府到智慧國家轉型時,遵循一個Framework。以智慧國家為核心,同時整合資通訊科技,另外成立一個專責單位。對應到WEF或IMD的指標中,談的是觀念模式。臺灣自2000年推動電子化政府,政府的服務是最容易定義,當時推動電子商務、B2B、B2C,其中除了B2B的供應鏈可清楚定義外,B2C的模式是不清楚的,但政府提供給人民的服務則非常具體。在新加坡的案例中,第一階段自動化、第二階段電子化,第三階段可稱為效率化(efficiency),效率化指的是要把服務進行整合,再來服務傳遞的流程,需整合各自獨立的個別作業。目前這個階段,新加坡所提出的是數位化的服務,強調數位轉型。在數位轉型中主角是民眾,要對民眾提供什麼樣的服務,需由各部會定義。觀念模式轉換方面,由過去的服務外包(outsourcing)變為協力式外包(co-sourcing)、強調以民眾為主、過去的供應商(agent vendor)變為協力夥伴(agent partner)、過去IT整合變為ICT整合。政府角色應為提供什麼服務,以及協助產業提供什麼樣的服務。
主席:
張忠謀董事長於亞洲.矽谷民間諮詢委員上提到,過去台灣著重於電子商務發展,錯過網際網路服務發展,目前台灣應掌握AI運用。另與各位分享韓國政府服務可分為3種類型,分別為G2G、G4C、G4B。目前共有3,000多種24小時全年無休的網際網路政府服務,特別是報稅以及通關服務,大幅縮短民眾申辦及等待所需時間。
科技部許次長有進:
科技部目前正在執行數項與智慧政府相關計畫,影像分析、視訊會議、雲端服務以及AI相關計畫。接下來各項工作,逐步朝向國網中心大數據分析研究及資訊整合。今年四月開始,在大數據分析有幾項重點工作,包括災防資訊整合、智慧園區建置、衛福部醫療影像分析等。
金管會鄭副主委貞茂:
在智慧政府推動中最重要的是民眾的體驗,過去民眾到銀行存提款,需要填寫存取款條,現在只需要提示ID,幾分鐘內即可完成作業。未來政府要做到24小時全網路化服務,將會面臨以下幾個問題:(一)各實體提供服務據點的人力、資源如何重分配問題;(二)若是推動智慧辦公室,將會面臨勞動法規調整、公文資訊安全,以及智慧化辦公設備後勤維修等問題;(三)有關資料跨單位分享,以下面三個案例說明重要性。目前聯徵中心除了存有客戶與銀行來往資料外,另加入客戶的公共繳費資料,以提供銀行較完整搜集客戶信任度資料;為提供金融業務網路服務,需將客戶上傳之網路身分與內政部原始資料比對以完成身分辨識作業。但由於法規要求民眾個資不可提供民間運用,所以目前的作法是由內政部提供資料予金管會,再由金管會授權聯徵中心運用;有關汽機車強制險推動作業,目前機車投保率只有80%,汽車投保率達99%。主要差異在於汽車於驗車時,會檢核是否已投保。未來推動全網路化服務時,資料如何串接以及分享運用,將是一個急待解決議題;(四)政府推動智慧政府,目前看來多屬獨立發展,建議成立協助小組,到各部會瞭解各自發展情況,以利整合。
主席:
各項智慧化制度應由公務員帶頭,進而影響民間。有關實施公務員遠距辦公機制,請人事行政總處說明可行性;有關擴大電子核銷範圍(例:國民旅遊卡核銷、國外出差旅費免檢據),請主計總處說明可行性,朝向全面e化、免檢據核銷推進。與各位分享出差旅費核銷經驗2則,第一、赴歐盟出差時同仁沿路提醒,為了核銷順利,登機證需妥善保留。目前來台外籍人士核銷已不需登機證,本國公務機關應本於信任公務員加速推動核銷免檢據。第二、使用手機APP購買高鐵票,並使用APP直接於閘口掃瞄QR Code進出入車站,核銷時依舊需要把APP畫面截圖後印出,才能夠進行核銷作業,非常不方便。
人事行政總處施人事長能傑:
有關公務員遠距辦公機制,符合美國推動之Family-Friendly Policy,但若要在國內實施,法規面應該先行調整。若是透過雲端存取各項公文,在沒有資訊安全疑慮之下,值得實施。本總處同意後續研議,並與銓敘部共商可行性。
賀陳委員旦:
目前政府資訊業務相關資本門經費偏高最主要原因,在於系統無法共用。系統建置的初衷,反而成為系統所取得資料無法共用的主因。例如:ETC建置目的在於收費,而ETC系統中所存在的資料,亦可做為交通決策以及執行超速取締違規業務之用,但由於不可運用在其它的行政目的,使得為了執行超速取締違規業務,另需採購資本門設備。本簡報第19頁中第6項「各業務主辦機關推動共用行政資訊系統」,預期可解決前述困境,達到設備、資訊共享。
主計總處蔡副主計長鴻坤:
公務預算核銷程序免檢據將朝向採信賴公務員原則協調規劃。
內政部林次長慈玲:
電子化政府及智慧政府發展中,很重要的議題在於個人資料特定目的蒐集、儲存及運用,目前內政部就縣市及中央所使用監視錄影器進行標準化規範,以利互相調用,但仍受限於與設備建置目的是否相符,基於對個人資料保護的原則,不同目的建置之設備,資料仍是無法互通分享。簡報第11頁,智慧政府發展三個面向建議應與第19頁待辦事項扣合,有關第19頁第7項「研擬建立公務員遠距辦公機制」涉及檔案管局主管之檔案保存相關議題尚待解決。
勞動部蘇次長麗瓊:
勞動部有很完整的勞保職訓、就業登記等資料系統,如何加強政策效能、智慧服務,未來可再精進。另回應金管會有關勞動規定意見:(一)勞基法盤整業奉院長裁示在勞動權 益保護的前提之下進行通盤檢討,本部會進行意見蒐集與盤整;(二)現行勞基法對每日工作時數及週休二日有一定規定,在該原則下,可以運用加班與排班方式,解決24小時電子服務後勤維修人員出勤問題,若有個案問題歡迎洽繫本部協助。
財政部蘇次長建榮:
就服務型智慧政府計畫言,應清楚定義需求,瞭解政府、民眾及企業需要什麼再加以規劃,才能夠真正解決問題。
吳委員政忠:
智慧政府推動應注重使用者經驗,可試著盤點一下民眾抱怨最多、程序最複雜的3項服務,作為短期先行處理之服務,長期而言要法規調整。另有關地方政府與中央部會介接問題,地方政府依地方制度法辦理自治事項,國發會只能"鼓勵",強制要求不太容易,建議涉及各部會編列預算請地方政府執行之相關業務,優先請各地方政府配合辦理。
主席結語:
(一)針對資料的分享及流通,政府除落實資料保護及相關管理措施外,將透過數位轉型,建立靈活、機動及高效能政府。
(二)為持續精進中央與地方政府公文運用及政府電子化服務,國發會除持續推動政府一站式服務外,將協調各部會積極推動智慧化政府,並於年底前邀集各部會提出相關執行方案後向院長陳報。

 

發布日期:107-07-05

  • 相關檔案
    1. 第55委員會議紀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