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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決議Rss

列印圖示
第50次委員會議決議

國家發展委員會第50次委員會議紀錄
日期:107年2月8日(星期四)上午8時
地點:本會寶慶辦公區610會議室
出席:陳美伶          吳政忠(請假)   卓榮泰(廖耀宗代)  吳澤成
         葉俊榮(沈淑妃代) 許虞哲       潘文忠(蔡清華代)  沈榮津(陳怡鈴代)
         賀陳旦(范植谷代) 林美珠(蘇麗瓊代) 林聰賢(李退之代) 陳時中(魏璽倫代)
         李應元(蕭慧娟代) 鄭麗君(陳濟民代) 陳良基             顧立雄(鄭貞茂代)
         夷將‧拔路兒(鍾興華代)  李永得    彭淮南(嚴宗大代) 朱澤民
列席:邱俊榮 曾旭正  高仙桂  廖耀宗  何全德  張惠娟  吳明蕙
         詹方冠  林至美  郭翡玉  李  奇   蘇來守  徐耀浤  
一、本會第49次委員會議紀錄,報請公鑒。
主席裁示:
請問大家對於上次會議紀錄有無意見?若無,本案確定備查。
二、國家發展委員會提報「106年行政院管制計畫執行情形」一案,報請公鑒。
(發言紀要詳後附)

主席結語:
(一)去年整體管制計畫執行率有進步,惟仍應蒸蒸日上;107年部分,目前尚在年初,應盡力加強,讓年底可拿出更漂亮的成績單。
(二)本會已列出預警項目共46項,其中交通部計畫與經費最多,其次為經濟部,這些計畫均攸關重要政策,請務必積極推動。
(三)至於交通部所提今年將完成的3項計畫,請管考處補充敘明。
(四)全案修正後陳報行政院,奉院核定後分函各機關。
三、國家發展委員會提報「108年度政府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規劃」一案,報請公鑒。
(發言紀要詳後附)
主席結語:
(一)各部會提報108年度政府公共建設先期作業之個案新興或修正計畫,務請於本(107)年4月15日前完成報院核定。
(二)第二期(108-109年)前瞻基礎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係包括108及109二個年度,其編審作業時程將併108年度政府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辦理。本會將發函通知各部會,本次會議如非委員親自出席者,亦請各機關代表轉達。
四、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提報「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優化新創投資策略調整」一案,報請公鑒。
(發言紀要詳後附)
主席結語:
本案洽悉,有關委員建議事項,請國發基金提報基金管理會報告。

臨時動議:無
(散會:上午9時7分)


國家發展委員會第50次委員會議發言紀要

二、國家發展委員會提報「106年行政院管制計畫執行情形」一案,報請公鑒。
主席:
本案向各位委員歸納如下:
(一)行政院管制的計畫分為3個層級,分別是行政院管制、部會管制及各部會所屬機關自行管制。今天的報告只有院管制的部分,和之前2次委員會議報告國發會列管10億元以上的公共建設執行,是2件事情,這次是一起呈現公共建設還有社會發展及科技計畫整個執行成果。
(二)整體看來,去年106年的執行情況還不錯,不過仍有精進的空間,今天報告最重要的是107年要執行的部分,已列出預警項目共46項,可參閱今天會議資料和附錄。其中交通部計畫及經費最多,其次是經濟部,這些都攸關重要政策,今年要請大家特別幫忙協助推動,全力提升執行力。
(三)至於剛剛報告的最後一點,有關院長下鄉的部分,我們會協助地方政府撰寫計畫,不過有關配合款的改變部分,雖然地方都有這樣的需求,但就目前的制度還是不行,地方政府還是要有一定比例的配合款,機制已經建立,暫時不要去改變。本案請各位委員提出指教。
交通部范次長植谷:
謝謝國發會提出本報告,交通部因為所占金額高,尤其軌道建設經費規模龐大,每次都會被關注。簡單補充幾點:
(一)報告第7頁列出107年預定完工啟用案件,交通部還有2項較重要的,第1項是今年8月預定要完工的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另外1項是臺中都會區鐵路高架捷運化計畫,這2項都很重要,希望可以列進去。另外西濱公路有幾個路段,像是大安至大甲、白沙屯到通霄,分別在今年3月、4月可完成,這是比較次要的,不過還是提出來說明。
(二)報告第15頁提到各部會達成率未達六成者,交通部有47項,我作2點說明:
1.其中29項屬於前瞻計畫,因為核定時間較晚,目前大多屬前置作業階段,達成率比較低,包括地方政府和部屬單位,我們已要求全力趲趕,儘快完成前置作業,及早進入施工階段;特別是今年6月第2期前瞻計畫即將啟動,我們會配合時程辨理,部長已指示,每個案子都要控管執行。
2.此外有將近10項計畫,原為部屬機關自行列管,現在也提升層級至部內重大工程督導會報加強控管。
(三)有關107年度公共建設的預警計畫,交通部被挑出來有15項,我們會特別重視,加強落實各工作項目的趲趕。
(四)有關建立評估回饋機制,並以軌道類為主,交通部會全力配合國發會進行的期中評估、屆期評估及營運評估報告,3階段的評估工作,希望各項計畫能如期如質,達到應該有的目標。
(五)剛才報告提到高雄機廠遷建的案例,我也要特別提出來,這個案子大家努力約3年,特別感謝農委會、工程會、國發會及屏東縣政府全力協助,才能啟動建廠工作。
主席:
我確認一下,這個報告應該不含前瞻計畫吧?所以前瞻計畫不在這裡面。前瞻計畫部分到目前執行率不是很高,我們會另外提醒相關部會。
主席結語:
(一)去年整體管制計畫執行率有進步,惟仍應蒸蒸日上;107年部分,目前尚在年初,應盡力加強,讓年底可拿出更漂亮的成績單。
(二)本會已列出預警項目共46項,其中交通部計畫與經費最多,其次為經濟部,這些計畫均攸關重要政策,請務必積極推動。
(三)至於交通部所提今年將完成的3項計畫,請管考處補充敘明。
(四)全案修正後陳報行政院,奉院核定後分函各機關。
三、國家發展委員會提報「108年度政府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規劃」一案,報請公鑒。
主席:
(一)提報108年度政府公共建設先期作業之個案計畫必須要在本(107)年4月15日前取得行政院核定函,所以這段期間將會有很多交議案,處理時間緊湊,也請各主管部會提前作業配合辦理。
(二)目前公共建設先期作業之部門別係沿用以往的分類方式,未必符合現在實際需要,未來也許可以調整。另本案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不包含科技預算部分。
朱委員澤民:
(一)建議各機關儘早提送個案計畫送行政院審查核定,避免在4月15日截止日前各機關趕在期限前送件,造成審核過程中因案件量過多產生作業時程窘迫現象,也減少相關單位因計畫多,造成聘請審查委員困難。
(二)108年度公共建設提報上限依簡報第8頁所提為1,500億元(扣除撥充農村再生基金經費)。
(三)本(107)年1月9日已向院長報告,前瞻基礎公共建設計畫第二期係以108及109二個年度編報。
國發會國土處郭處長翡玉:
補充說明,第二期(108-109年)前瞻基礎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之編審時程,將配合108年度政府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辦理,請中央執行主管機關務必於5月15日前函送本會。
主席結語:
(一)各部會提報108年度政府公共建設先期作業之個案新興或修正計畫,務請於本(107)年4月15日前完成報院核定。
(二)第二期(108-109年)前瞻基礎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係包括108及109二個年度,其編審作業時程將併108年度政府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辦理。本會將發函通知各部會,本次會議如非委員親自出席者,亦請各機關代表轉達。
四、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提報「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優化新創投資策略調整」一案,報請公鑒。
主席:
簡報前9頁是介紹國發基金現況,以便較少參與國發基金的委員了解國發基金現在狀況;第10頁以下是今天主要的報告,我們希望新創投資環境能夠更好,本會將於農曆春節後第一次院會提報優化新創投資環境行動方案,該方案有五大策略,其中一項是充裕新創早期資金,希望國發基金能有一些鬆綁,以協助新創企業。
過去我們曾用補助方式進行協助,目前補助的10億元額度即將用完,但覺得效果還可以更好,所以要再成立一個投資方案,我們把門檻做了一些鬆綁跟調整,提高對新創企業的誘因,這個部分已跟一些新創業者討論過,基本上他們對我們的改變是支持的,不過我想聽聽各位委員的意見,尤其是科技部跟金管會。
金管會鄭副主委貞茂:
金管會對國發會這個方案非常支持,因為金管會面對的問題跟國發會有點關係,以最近生技產業而言,很多公司只有一個產品,即擬申請在櫃買中心掛牌,我們覺得其實這些企業還是比較合適留在早期創投這個階段,如果一家公司還沒有足夠的業績,即使掛牌,投資人還是不會買單,成交量低,無法達到募集資金的目標,投資人也沒有好的投資標的。所以我認為從天使到創投到上櫃,這些階段的銜接,大家要合作,也希望國發會在投資新創的時候順便對他們的下一步做一個教導,謝謝。
主席:
我們現在可用這個投資方案協助早期新創事業,將來申請上櫃時如缺臨門一腳,我們也可以繼續支持。
金管會鄭副主委貞茂:
櫃買中心或是交易所也會配合國發會成熟的投資案繼續支持後續的上櫃作業。
主席:
有些新創業者會來跟我們談,如果國家的基金參與投資,會具有宣示效果,其他投資者會比較有信心,所以這個部分我們可以去做,謝謝鄭副主委。
陳委員良基:
謝謝國發會這些安排,對新創事業應該很有幫助,我提幾個議題,前天晚上有一位生技業者建議像國外只擁有單一產品的公司上市以後還是要靠法人投資居多,不是靠一些菜籃族,因為風險很高,這部分請金管會協助。
至於說國發會這邊的新創,昨天也有一批新創團隊來找我,他們的公司規模大約是資本額一、兩千萬美元左右,他們後續在國內募資仍非常困難,因為這種公司大多在國際市場發展,因為我們跟國外對比的管制差很多,在國內募資有相當程度的困難,昨天那些年輕人都已經征戰到矽谷,但是對比國內的新創環境,感覺還是有點欠缺。如何協助他們,國發會應該比較有經驗。
另外,要對這些新創事業協助,應該要有懂得國際市場經驗的業師,簡報中的策略輔導團,應該要邀請具國外市場經驗的業師,尤其了解新興科技者,以我們之前的策略無法因應,因為這些營運的創新模式通常是由國外發動。
科技部目前幫忙經營一些社群,但因為科技部沒有這種資金的連結,對這些新創企業來講幫助有限,國發會將來提供新創資金,對這些已經有一、兩千萬美元公司應該是有很大的幫助,最後,剛剛主委有提到,天使投資提供10億元,是不是還沒開始運作?
主席:
天使投資方案已經通過了。
陳委員良基:
所以現在新的10億元是用投資方式來做?
主席:
是的。
陳委員良基:
現在已經確定了,那我再請同仁查一下。
主席:
已經確定了。請邱副主委針對這個方案做說明。
國發會邱副主委俊榮:
我們做了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是剛剛提到借重輔導團外在力量的協助,另一個就是資金部分,目前國發基金、亞洲矽谷和台杉公司都有很密切的合作,希望可以發揮綜效。
陳委員良基:
一個新創公司最近被新加坡找去創業,他們去新加坡不是因為資金,是因新加坡政府幫他們找一個阿根廷的創業家當他們的業師,新加坡策略性地把全世界幾個重要的成功創業家找來幫他們的新創團隊,我們應該提一些攬才留才的方案,找一些人,給他適當的誘因,因為我們現在國外團隊夠多,但希望這個團隊的業師是真正有實力,把我們年輕團隊帶到國外力道才夠強。
主席:
請部長幫忙一個任務,國發會攬才條例今天正式施行,開始接受國外非常好的創業家來申請就業金卡,類似這樣的人如果願意來,我們也可以運用亞洲矽谷機制來聘用,麻煩部長協助,諮詢是否有重要人物願意來台灣工作,不一定要久居在台灣,可以來來去去,主要就是來台灣工作。
陳委員良基:
是,前幾天我已經跟部內交代這件事。
主席:
我們也很希望攬才條例實施之後,能夠有幾位具亮點的人物來台灣,這將會有很大效益,故特別情商部長協助。
金管會鄭副主委貞茂:
有一點小小提醒,金管會已鬆綁一些相關法規,如果基金要找金融業投資,基本都沒有限制,但要提醒,如果有投資海外基金要找保險業合作,會受到保險法投資海外的上限。
主席:
好,謝謝。我們希望法規能寬一點,現在募資應該是全球募資,目前國發基金還有另外一個困難,就是沒有辦法投資國外企業,有關這一點,不知主計長有沒有辦法突破?我覺得這是我們未來應該做的。
陳委員良基:
其實目前台矽科技基金,就是科發基金跟國發基金一起推動的基金,應該還有額度,如果主委支持,請他們再去找案子,那是可以投海外的fund of fund。

國發會邱副主委俊榮:
台矽科技基金推動已經第3年,是透過間接方式投資海外。
行政院經濟能源農業處廖處長耀宗:
簡報第14頁提到國發基金可以投資到1,000萬元,惟不超過新創企業資本額之20%,報告說明國發基金投資金額需高於天使投資人的投資金額,現在這個金額加倍了,等於天使投資人搭配投資持股就不能超過新創企業資本額20%。所以我建議把20%調整為30%。因為方案規定國發基金投資金額要高於天使投資人,就等於天使投資人不能超過20%,所以建議國發基金持股上限可以適當提高。
另外,方案裡有規定未來退場機制,未來釋股的時候由天使投資人優先購買,我覺得沒有必要,我們尊重天使投資人與經營團隊的協調,不必規定由誰優先購買。
最後,不管是投資或補助,建議有關投資後的追蹤也要特別設計。目前天使投資方案設計由天使投資人主導,未來如何找到更積極的人接手,後續也要注意。
主席:
最後一個沒有問題,就是剛剛陳部長提到的。有關持股上限20%部分,請國發基金說明。
國發基金蘇副執行秘書來守:
我們不占新創企業持股比例20%主要是因為新創業者注重創意,較不希望別人影響他的經營策略,曾經也有媒體批評20%過高,會影響新創企業的經營權,如果再調高到30%,恐怕新創企業會有疑慮。
另外有關買回部分,目前規定是新創企業跟天使投資人各可以買回本基金一半股權,沒有誰優先的問題,所以兩邊都可以請求買回國發基金一半的股權,如果有一方不買的話,可以受讓給另一方,例如新創企業不買,可以讓給天使投資人購買。
主席:
文字如果不會讓大家誤會,就沒問題。另外,廖處長提到有關投資金額上限500萬元改1,000萬元,因為目前持股比例上限20%,執行上會不會有問題,請說明。
國發基金蘇副執行秘書來守:
有關500萬元調成1,000萬元部分,以前是募資規模比較小的新創企業,國發基金才能投資,上限調整後,對於那些募資金額較高的企業,如6,000萬元到1億元的新創企業也可以申請。
行政院經濟能源農業處廖處長耀宗:
剛剛的建議是可以提高國發基金的彈性,至於被投資公司真正需要多少,可以尊重他們,國發基金不要綁住自己。
國發會邱副主委俊榮:
關於持股比例上限調到30%,對新創團隊而言,如果國發基金一投資就要持股30%,可能會太多。
主席:
現在監察院針對國發基金有兩個提問,一個是文化部文化創意產業投資方案執行率不好;另一個是剛剛提到的補助計畫,補助以後的效果需要再去了解,我們也覺得效果還要更好,所以才改成投資,投資方案已經確定,就沒問題了。
陳委員良基:
剛剛講到國發基金天使投資不超過20%。以色列是不超過15%,如果提高,新創企業經營就沒有彈性,也就沒有活力。
主席:
請看簡報第6頁有關天使投資方案與過去的創業天使計畫,創業天使計畫10億元額度即將用完,目前只剩下幾千萬元,用完該計畫就結束。因過去是採補助,新創企業當然先申請補助,我覺得國發基金還是以投資為主,這樣比較可以帶出新創企業的動能。
行政院經濟能源農業處廖處長耀宗:
有關國發基金投資金額要高於天使投資人的限制,我覺得這條規定會綁住自己。
國發會邱副主委俊榮:
國發基金投資金額是可以高於天使投資人,這邊的文字是「不低於天使投資人投資金額為原則」。
行政院經濟能源農業處廖處長耀宗:
我仍然覺得這個寫法會讓國發基金變得沒有彈性。
陳委員良基:
的確,寫成高於是不太對,以色列的作法是槓桿以後,投資人會比政府投資的金額大,這樣對新創比較有利益。所以說政府投的比例要低,天使投資人可以投的更多。
主席:
那這部分就寫20%就好,不要寫高於20%,
陳委員良基:
一定要「高於」的寫法是不對的。
國發基金蘇副執行秘書來守:
我們是寫原則上國發基金投資金額不低於天使投資人,當時的想法是新創企業風險比較高,所以政府宣示願意承擔比較高的風險,我們上面是寫「原則上」不低於天使投資人。
國發會邱副主委俊榮:
補充一下,我們的原則是這樣,再根據團隊組成的特色調高投資金額,是鼓勵性質,對天使投資人而言,我們是調高搭配投資金額。
陳委員良基:
處長的意見是對的,如果這樣設限,天使投資人好像就沒辦法超過國發基金,有點奇怪。
主席:
好,該段文字拿掉,實際去做就好,免得文字產生誤解,我們將該部分做修正。今天有關新創投資部分,我們會對外宣布,這部分有需要報院嗎?
國發會邱副主委俊榮:
不用。
主席:
好,本案也已經在國發基金的管理會討論通過,修正的部分請在下次國發基金管理會議向委員報告。
有沒有臨時動議?沒有的話下禮拜就過年了,先預祝大家春節愉快,雖然前天又發生地震,希望大家都平安,幸福美滿,謝謝大家!

發布日期:107-03-15

  • 相關檔案
    1. 第50次委員會議紀錄
    2. 109年國家發展委員會委員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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