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第49次委員會議紀錄
日期:107年1月18日(星期四)上午8時
地點:本會寶慶辦公區610會議室
出席:陳美伶 吳政忠 卓榮泰(廖耀宗代) 吳澤成
葉俊榮(沈淑妃代) 許虞哲(蘇建榮代) 潘文忠(請假) 沈榮津(陳怡鈴代)
賀陳旦(范植谷代) 林美珠(蘇麗瓊代) 林聰賢(黃金城代) 陳時中
李應元(蕭慧娟代) 鄭麗君(陳濟民代) 陳良基(蘇芳慶代) 顧立雄(鄭貞茂代)
夷將‧拔路兒 李永得 彭淮南(嚴宗大代) 朱澤民
列席:邱俊榮 高仙桂 廖耀宗 何全德 詹方冠 郭翡玉
李 奇 邱蓉萍 徐耀浤
主席:
各位首長、次長大家好,今日會議安排兩個報告案,性質同屬預算執行情形檢討,為節省時間,會議程序建議兩個報告案簡報完,再一起討論。
一、本會第48次委員會議紀錄,報請公鑒。
主席裁示:
請問大家對於上次會議紀錄有無意見?若無,本案確定備查。
二、國家發展委員會提報「106年度公共建設預算執行情形報告」一案,報請公鑒。(發言紀要併第三案詳後附)
三、行政院主計總處提報「106年度中央政府整體預算執行情形」一案,報請公鑒。
主席結語:
(一)計畫應採嚴格管控,才能讓經費確實執行;另配合108年度公共建設計畫先期審查作業,本會將與協審機關嚴謹審查,俾讓各項經費有效運用。
(二)有關106年度計畫經費10億元以上之公共建設,其中應付未付數部分,請各單位於最短時間內撥款,俾利廠商好過年。
臨時動議:無
(散會:上午9時5分)
國家發展委員會第49次委員會議發言紀要
二、國家發展委員會提報「106年度公共建設預算執行情形報告」一案,報請公鑒。
三、行政院主計總處提報「106年度中央政府整體預算執行情形」一案,報請公鑒。
主席:
報告案第一案,是國發會第一次就本會列管資料中10億元以上公共建設計畫做分析,與工程會列管一億元以上計畫之統計母數、母體不同,其執行率也有不同的結果。報告案第二案,因會計年度去年12月結束,但今年1月15日才關帳,為配合今(18)日會議時間,主計總處採用1月10日止之統計結果,雖有幾天落差,但已可呈現去年大致執行狀況。
朱委員澤民:
有關國發會簡報建議最後一點,請各部會加強應付未付數的執行,讓資金很快回到民間,加速經濟活絡。
主席:
上述資料中應付未付數尚有700多億,請教應付未付數是否受驗收估驗的程序影響?請占比較大的交通部說明。
交通部范次長植谷:
本部會加強努力執行,目前管考作法包括:首先,本部已訂定很多內規,且每個月都定期召開重大公共工程督導會報管控進度,如年度執行未達百分之九十,最後三名的首長要記大過一次,為今年新訂之管考方式;其次,工程會列管的一億元以上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以外,我們把非屬工程會列管的公共建設計畫也全部納入列管;第三,則就三級列管機制,如落後幅度總累積進度超過2%而且落後實際超過3個月以上,會要求主辦機關成立專案小組,而且定期做會勘追蹤考核。
至於主計長提及之應付未付數,較多是各地方的捷運系統,如臺北捷運三鶯線、高雄都會區紅橘線路網建設、桃園航空城捷運等,大約已超過50億元,已在今年年初函請各單位要加強辦理估驗付款工作,期待核銷撥款作業,能儘量在本月底前完成,為目前最緊要的工作。
第二有關執行率為0部分,南星土地開發計畫因與國道7號環評綁在一起,自105年開始到107年1月4日,已連續開過4次環評小組會議,才剛進入範疇界定,期間雖經高雄市政府協調及環保署協助,但執行非常困難,始終沒有辦法進入二階環評;另外台華輪汰舊換新,因地方政府對購置的船型數量等決策一直在改變,其間請張景森政委協助協調,成果已經大致確定,預定報院,原則確定先造一條船,先辦理整個船型規劃設計,經本部與澎湖縣政府聯絡,原定於明年第一季完成,經向陳縣長再確認,已同意提前到今年第三季前完成規劃設計,然後進入採購程序。
產業創新部分,其中智慧運輸系統為4年計畫,去年2月奉院核定,5月立法院才解凍,6月執行計畫確認,所以執行率僅40%左右,今年起將優先核列107年度補助地方政府計畫與額度,而且鼓勵地方政府每兩個年度要一併招標,來縮短今年整體執行力。
至於主計總處報告部分,關於桃園機場聯外捷運,係因履約爭議問題;臺鐵的購車計畫,因各級民意代表要求放寬招標的規範和規格,期能朝國產化、本土化方向發展,同時對財力資格限制等提出意見,此項感謝工程會協助,包括主包商的資格,還有專業分包商的資格,目前正由台鐵局研議是否進一步放寬。至於前瞻計畫共計2項,一個是停車問題、一個是提升道路品質改善,正加速辦理行政作業中。最後有關營業及非營業基金部分,包括臺鐵行車安全六年改善計畫,因採購及行政作業有所延遲;桃園機場第三航廈,廠商請款落後;至於交通作業基金,桃園航空城用地取得因都市計畫審議尚未完成,環評也還沒有通過,致土地取得進度無法趕上,以上相關問題本部在每個月的重大工程督導會報中將持續加強要求各個附屬單位努力。此外,高雄鐵路地下化計畫,感謝工程會協助本部協調經濟部、中油、還有地方的管線單位,才將進度趕上,未來將持續拜託各部會協助處理。
主席:
請教次長有關應付未付部分有一大占比為地方捷運,是否工程已經完成但沒有請款?
交通部范次長植谷:
並非全部為已完成工程未請款金額,尚有部分為保留數 ;以桃園捷運為例,因廠商有不同的意見,招標的規範重新檢討,另辦理第二次發包。
主席:
另外一個問題為保留數,在地方政府要預算保留是很難的,一般為簽約計畫才能保留,但如保留5年沒有執行就不能保留,本次資料顯示各部會保留數非常多。請教主計長,保留數如經檢討後卻仍碰到執行困難,如南星計畫,環評似乎遙遙無期,但預算保留匡列,卻佔用別人額度,是否可調整予其他可以執行的計畫來遞補。主計總處會經過保留預算的核定程序才能保留預算嗎?可否僅保留計畫項目,不匡列經費。
朱委員澤民:
保留預算有明確規定,原則上由各部會提報後,送交主計總處彙整,原則上會尊重各部會意見,因為該項經費已通過預算,如果不保留的話,以後就沒有該項經費了,未來如要續做時需重新提預算,所以說各單位都儘量爭取保留。
交通部范次長植谷:
例如桃園機場捷運線因履約爭議,雖整個計畫已核定並通車,高鐵局與丸紅的爭議事項100多項,其中部分爭議事項是由廠商故意提出,該案經費中有119億元是涉及爭議事項,但爭議事項包括透過各種方式像調解、仲裁等程序相當耗時,導致計畫經費懸置,像此類極端案件,只能辦理保留;另一類型是計畫已經核定,整個工程未完成,如為連續性計畫,隔年就會減少編列預算,俟計畫進度趕上後,再讓預算合理編列。但誠如主席所述,部分計畫因政策性因素,一定得辦理預算保留。
主席:
就執行落後有一部分屬補助地方項目,因中央核定計畫已近年底,如10月、11月才核定,地方還得去辦墊付、發包,導致地方政府執行落後等現象均需改善。像花東基金等,上半年即可完成計畫核定,下半年由地方加強執行,這樣執行率就會提升。
另外,請環保署說明「多元化垃圾處理計畫」為何未執行,印象中計畫很早就核定。
環保署蕭主秘慧娟:
該計畫為106年6月22日核定,核定後與地方洽談如何執行,目前已核給地方1.55億元,撥款895萬元,但撥款給地方後,地方還沒付給廠商,所以現在執行率為0。
主席:
請教主計長像原民會,因原住民族博物館選址換地點,很確定當年度無法執行,該預算可否挪給別機關使用?
朱委員澤民:
不行,因為不同的計畫,除非是同一個計畫間細項的調整。歸根究底還是計畫在提報階段就應考量其完整及周延性。
夷將‧拔路兒委員
本計畫並非不可行,而是配合立法院要求,放棄原訂新北市地點,重新選址,重啟作業流程導致預算執行問題。
主席:
相關情形應適時讓立法委員了解,立法院決議調整計畫,將影響計畫執行率。至於本次檢討結果預算達成率60%以下的計畫,會提供相關部會首長參考。
吳委員澤成:
就工程列管的立場,基本上對於執行良好的部會與同仁應給予肯定與鼓勵,對於執行不佳跟保留的部分,究其原因只有兩個理由,一個是原先預算編列或計畫擬定時,思考不周延,如果思考周延,那就是後續執行不力。
如環保署該項計畫,預算是年初就編列,為何到6月才核定計畫?如已充分考慮到6月才會核定計畫,應該改以跨年編列而非於初期編列那麼多錢,致年底快結束才核定那麼多執行項目;如主計長所提,計畫的擬訂與審定跟預算編列,如果未能思考周延,注定要保留,注定執行不力、不佳。所以具體建議配合1月1日施行的退場機制,應請各部會在計畫擬訂的時候,必須臚列計畫執行面可能遭遇的問題及應辦的程序。計畫必須從前端的規劃作業,配合用地取得時程、土地變更程序、規劃設計、施工需求來編列預算,如源頭未控管,後面執行將難以控管,請各部會配合,未來工程會將與國發會及財主單位,會從審議方面來加強。
主席:
本次報告本會重點為公共建設部分,主計總處的報告是全部的預算,還有一部分是科技預算,相關執行率均攸關GDP。另外前瞻基礎建設推動到目前為止,執行率還要加強,大部分都是有核定但還沒執行,就補助地方部分,目前執行情況最好為客委會,其他部會偏低,因立法院106年8月底通過,共執行4個月,該計畫會延長至今年上半年再檢討執行率,本會會於下半年催促各部會加強執行,使年底的執行率提高。但今年要提108年總預算時,將配合提報第2期前瞻基礎建設預算,請各部會強化執行拉抬計畫執行率,否則將影響立法院審查第2期預算。
李委員永得:
建議評比追蹤的基礎可否建立在一致的標準之上,依簡報第3項,客委會執行率是82.35%,是全部部會倒數第2,但是看各部會公建預算是把應付未付數納入,客委會是沒有包括應付未付數。本會應付未付數尚未撥付與地方政府,將會俟驗收完成才付款。但大部分部會是先給地方政府,因不同計畫樣態,宜建立一個明確的標準。
朱委員澤民:
各部會在算執行率的時候,有執行率,有達成率,國發會、工程會及審計部計算方式不同,各有各的用途。例如應付未付數,計在達成率內,是因工程已完工,僅未辦理付款核銷,但保留數是因工程尚未辦理,致於不同機關間的達成率、執行率不同,因各有不同統計目的,只要能明確定義即可。
國發會國土處郭處長翡玉:
本次統計各機關的評估標準是統一的,本次計算均包含應付未付數,係當作已執行之一部分,因為客委會填報的應付未付數為0,所以計算是沒包含客委會扣在自己手上的部分。
文化部陳主秘濟民:
對於執行率、達成率部分,主計總處的算法,跟國發會、工程會算法不一致,一個叫實現數,已經給廠商的,一個是應付未付數,另外一個叫節餘數,計畫完成的節餘款,再來是保留數,這4個數字,在主計總處的算法,它是經費扣掉保留數,剩下都可算入達成率,主計總處相對較寬鬆,國發會是實支數加應付未付數,應付未付數的估算必須在2月底以前,前一年度的經費必須在2月底前撥給廠商就算,該項經費是預估工程已完成,也許有履約爭議或是驗收較晚,但是2月底前撥給廠商就算當年度的達成率,是有這樣的差別。
朱委員澤民:
補充說明,因管考不同的目的,所以有不同的算法,過去曾討論是否統一,但因各部會回應難以統一,其中按照審計部標準最為嚴格,必須為付出款才列為實現數。但並不是主計總處最寬,就主計總處之計算其目的要了解有哪些工程已執行,所以列計結餘數,只能說是個統計方式各有各的用途。
主席:
如果要算入GDP,所謂的達成率或執行率應採行哪種計算模式?
朱委員澤民:
一定要以實現數為準,因此要請各部會儘快撥款。
主席:
提醒各部會管考越寬鬆對大家越不好,管考寬鬆,大家就有藉口,其實是越嚴格越好,最終數就是已執行的都要付款出去。
吳委員澤成:
近期工程會將開會討論,但會中並不會去改變主計總處在預算方面所謂預付、保留或實付等相關制度,而是要討論各個列管機關呈現的方式,如何將應付未付數、實際支付等相關控管之數字,如何統一及釐清,不要讓人誤以為不一致,避免各單位未來看到國發會、工程會及主計總處之統計結果而有所誤解。
主席:
國發會今天所提報告,將搭配合今年起推動之預警退場機制,希望讓大家了解去年計畫的執行情形。建議後續主計總處在編列預算時,即便是分年預算,可先預估當年度實際可支應費用來匡列額度,例如經濟部的三個會展中心,因僅有一個地點確定,尚有兩個計畫尚未核定,在編列預算時,可先保留計畫項目並配合可執行的項目先編該部分經費即可,但不要佔其他計畫額度。如環保署類型的計畫,可如同吳澤成政委所提,應事前完整規劃並考量核定期程,來編列預算額度。
另外尚有計畫一核定馬上提修正計畫,來來回回,因作業程序導致計畫難以執行,此類計畫一開始就不周延,多為爭取預算而提報,致審議機關同意後,執行時馬上遇到問題,尚未開始即提修正計畫,如果是執行過程碰到問題如環評等相關審議,而導致修正計畫,難以避免,但若是尚未執行就修正,就比較有問題。過去就曾發生一個計畫連續3次修正之情形,應儘量避免。
吳委員澤成:
麻煩將來在編預算時應考量跨年度編列,按照實際需求提年度編列經費,如果執行需要跨年,跨年度一樣可以編列預算,可以一次發包,如果經立法院通過,一樣可以,就不會有保留太多金額,這樣的做法可提供各部會參考類似作業機制。
朱委員澤民:
依據前次會議紀錄所提,請各部會務必考慮預算執行情況編列,不要編列一堆預算,結果造成預算高峰無法容納,過去有些部會會希望多編列預算,以期讓預算達到某個標準,可再檢討考量。
經濟部陳主秘怡鈴:
以會展中心案子為例,如主計長所說,107年度經費編0,原來的10億元未能執行完畢,但108年也未必能執行完,考量上述因素因此107年度才編列0。但本計畫有其特殊背景,本部已儘速辦理可行性評估,預估5月可以完成,後續編列預算時,再請行政院協調。
主席:
這次要編108年度預算,院長已要求主計總處把關,必須就能執行,能付款之計畫項目,才能編列預算,未來先期計畫的審查也會更嚴謹。
環保署蕭主秘慧娟:
環保署擬定「多元化垃圾處理計畫」報院,到106年6月22日核定,9月份即向地方政府召開說明會,第1年只編4,500萬元預算,因為我們也知道,剛開始不可能支用這麼多,因此10-12月核定4個縣市,已撥付895萬元,後續將參照吳政委、各委員所提意見及過去執行經驗來檢討辦理,謝謝。
主席:
其實106年度預算是在105年就定了,環保署計畫還沒成形就編了預算,但本計畫106年6月才通過執行,還是有檢討空間。
財政部蘇次長建榮:
就本次會議第二案總預算的執行情形作補充說明。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的執行情形良好,加上歲出的結餘,歲入部分,稅課收入預計在15號關帳估列大約515億,加上非稅課收入,粗估約超收129億,總計歲入預算超收大約690幾億,加上歲出結餘300多億來看的話,106年度所謂的差短大約可減少1,050億,加上持續辦理債務償還計畫,有增加債務償還,可以減少舉債約1,047億,從此角度來看,未來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連同特別預算的赤字,佔GDP的比重,可能會低於105年度的0.3%,這代表未償債務餘額佔前3年度的GDP比重會更低,比106年度的33%低,較前幾年為佳。
GDP若是有成長,減少赤字,大概負債比例就會下降。不過要特別說明,因各部會尚有很多預算在執行,財政部在收稅時候收得很辛苦,所以請各部會務必要好好珍惜預算,了解徵稅時之痛苦。
主席:
蘇次長是語重心長,請各部會應重視。另106年經濟成長率出來了嗎?
朱委員澤民:
要到1月底才能夠出來,估計會比原來估計的2.58%好一點點,但仍未達3%。
主席:
好,因第二個報告案統計資料僅統計到1月10號,所以本項資料不對外,謹先提供各機關參考,至於國發會統計資料將以新聞稿對外說明,但仍提醒各部會,應加強700多億之應付未付款之執行,最好在農曆春節前支付完畢,讓廠商好過年。今天會議到此結束,感謝大家,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