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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決議Rss

列印圖示
第43次委員會議決議

國家發展委員會第43次委員會議紀錄
日期:106年7月24日(星期一)下午3時
地點:本會寶慶辦公區610會議室
出席:陳添枝                     陳美伶                        吳政忠(請假)              吳宏謀(蘇明通代)
   葉俊榮(林慈玲代)  許虞哲(莊翠雲代)   潘文忠(蔡清華代)    李世光(甘薇璣代) 
   賀陳旦                     林美珠(陳明仁代)   林聰賢(黃金城代)       陳時中(盧胤雯代)
   李應元(蕭慧娟代)   鄭麗君(陳濟民代)   陳良基(陳宗權代)       李瑞倉(林育鴻代)
         夷將‧拔路兒(杞明錫代)  李永得(范佐銘代)  彭淮南(嚴宗大代)   朱澤民(陳瑞敏代)
列席:龔明鑫  曾旭正   高仙桂  林正儀  胡意剛    林麗瑩
         厲以剛  陳明月   林煌喬   何全德  李武育   林至美
      郭翡玉     徐耀浤      朱麗慧 
一、本會第42次委員會議紀錄,報請公鑒。
決定:備查。
二、國家發展委員會提報「107年度政府重要社會發展計畫先期作業辦理情形」一案,提請討論。
決議:
(一)107年度重要社會發展計畫先期作業,審議結果共計核列73案,編列820億5,294萬4,000元。其中建議優先核列經費計63案,核列經費623億9,751萬元;暫核列經費計10案,暫列經費196億5,543萬4,000元。前開審議結果由國發會函報行政院,至審議中之個案計畫奉院核定後,依核定結果辦理。
(二)社會發展計畫之經費核列,宜具調配額度彈性,以維持國家基本運作及確保民眾服務品質。又因賦配概算額度逐年減少,各部會迭有反應維持基本運作不易,宜考量施政需要,就本次審議核列經費之計畫尚有不足數者,賦配必要預算。
(三)社區營造、食安新秩序等計畫,涉及跨域、跨部會合作事項,請各部會加強橫向協調及整合推動,以提升計畫綜效。
三、國家發展委員會提報「107年度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辦理情形」一案,提請討論。
決議:
(一)107年度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審議150項,中央公務預算核列額度內1,320億元、依法律義務撥充農村再生基金96.194億元、擬向行政院請增78.727億元,共計1,494.921億元,建請原則同意照審議結果函報行政院、副知行政院主計總處。
(二)部分配合國家重大政策暫予匡列經費之未核定新興計畫,請相關部會務必於7月底前報院核定,以利納入預算編列。
(三)107年度政府重大公共建設經費加計額度外請增與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後,107年度中央公共建設經費達2,145億元(不含農村再生經費),相較106年度成長32%,建議後續年度仍應維持一定比例之公共建設經費增長,以促進刺激景氣,帶動整體經濟成長。

(散會:下午16時12分)

發布日期:10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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