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第16次委員會會議紀錄
日期:104年7月13日(星期一)下午3時
地點:本會610會議室
出席: 杜紫軍 顏鴻森(請假)
簡太郎(蘇永富代) 許俊逸(顏久榮代) 陳威仁(黃麗馨代) 高廣圻(劉震武代)
林永樂(李自剛代) 張盛和(張 璠代) 吳思華(黃永傳代) 鄧振中(甘薇璣代)
陳建宇(范植谷代) 洪孟啟(林進盛代) 蔣丙煌(廖崑富代) 陳雄文(鍾錦季代)
徐爵民(董良生代) 彭淮南(嚴宗大代) 曾銘宗(黃天牧代) 石素梅(陳瑞敏代)
魏國彥(吳鈴筑代) 夏立言(張 張代) 陳保基(王政騰代) 林江義(鍾興華代)
劉慶中(范佐銘代) 黃萬翔(公出) 林 桓 高仙桂(公出)
一、 本會第15次委員會會議紀錄,報請公鑒。
決定:備查。
二、 原民會提報「原住民族文化及藝文展演跨域整合發展方案」一案,報請公鑒。
決定︰
(一)本方案整合原住民族文化及藝文展演之跨機關、跨領域資源,提升原住民文化資產維護、藝術產業創新與加值行銷,對原住民族文化發展與傳承至為重要,原則支持,請相關部會積極配合。至方案所需經費,請循預算程序辦理。
(二)原民會前已依本方案規劃方向研提「臺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綠珠雕琢再造6年(105年-110年)中長程個案計畫」報院,請依行政院核復情形,併同本方案審議結果滾動修正。
(三)為提升原住民族文化及藝文展演跨域資源整合綜效,後續請原民會結合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資源,推動原住民族文化交流、觀光及行銷。
三、國發會提報「105年度政府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審議結果」一案,提請討論。
決議︰
(一)105年度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各次類別主管機關初核計畫經費為3,210.639億元,國發會匡列3,160.402億元,核列率達98.44%,供需趨近平衡。另營業基金及非營業基金尚有部分未達審議範圍之計畫,刻正由主計總處審議中,估計整體公共建設額度將超過上述國發會匡列額度。
(二)105年度政府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中央公務預算部分核列1,772.410億元(含依法律義務撥充農村再生基金辦理農村再生整體發展計畫第二期經費58.410億元),另擬向行政院請增中央公務預算30.989億元,原則同意照國發會審議結果陳報行政院,並副知行政院主計總處。
(三)為擴大公共建設投資,政府近年來積極推動「跨域加值公共建設財務規劃方案」,以提高計畫自償率。本案具自償率之新興或修正計畫,其自償性經費來源為特種基金者,請相關部會儘速依「跨域加值公共建設財務規劃方案」之基金作業程序成立基金,並請主計總處協助控管基金成立及編列情形。
(四)至於部分新興計畫及應修正之延續性計畫尚未報核者,請相關部會務必於預算案送立法院審查前,依規定報核,並應俟計畫奉核後始得依核定原則動支。
四、行政院交議,交通部陳報「觀光大國行動方案(104~107年)草案」一案,提請討論。
決議︰
(一)本方案針對觀光產業發展,以質量優化、價值提升為核心理念,訂定各項執行策略與行動計畫,規劃面向完整,有助於提升臺灣觀光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原則支持。
(二)請交通部依下列意見積極辦理:
1.鑒於旅遊安全保障係維繫觀光品質之關鍵,請儘速針對各觀光業別、觀光景點、觀光活動及其管理制度進行通盤性檢討,包括研擬遊樂區及大型公共活動緊急應變及疏散計畫、檢討中央與地方管理權責及分工,以完備相關法令與規範。
2.為提高旅遊產品多樣性,請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及客家委員會共同規劃推動具特色之旅遊新亮點,結合在地文化與資源,導入社會企業之概念,吸引青年回鄉創業。
3.本方案已區隔大陸及非大陸市場來臺旅客人次目標值,分別提出推動作法,請積極辦理,並視執行情形滾動檢討。
(三)本方案中「跨域亮點及特色加值計畫」屬尚未經行政院核定之公共建設中程計畫,未來應以院核定計畫之內容與經費為準據。
(散會:下午4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