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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次委員會議決議

國家發展委員會第9次委員會議紀錄
日期:103年11月24日(星期一)下午3時
地點:本會610會議室
出席: 管中閔    鄧振中(請假)   李四川(嚴皙苓代)    許俊逸(顏久榮代)   陳威仁(陳肇琦代)    嚴 明(邱國正代)   林永樂(李自剛代)    張盛和(張 璠代)吳思華(王俊權代)    杜紫軍(陳怡鈴代)   葉匡時(范植谷代)    龍應台(方衍濱代)   蔣丙煌(曾中明代)    陳雄文(賴錦豐代)   張善政(錢宗良代)    彭淮南(嚴宗大代)   曾銘宗(王儷玲代)    石素梅(鹿篤瑾代)   魏國彥(葉俊宏代)    王郁琦(張 張代)   陳保基(曹紹徽代)    林江義(阿浪.滿拉旺代)   劉慶中(江清松代)    黃萬翔   高仙桂(請假)

一、本會第8次委員會議紀錄,報請 公鑒。
結論:備查。
二、財政部提報「國家資產活化運用執行成果報告」一案,報請 公鑒。
結論:
(一) 國家資產活化為政府當前重要政策,行政院於98年成立「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導小組」,督導國有土地清查、確立活化運用作法,已具初步成效,後續仍請各機關持續配合辦理。
(二) 本案財政部為維護國有土地權益及提高利用綜效,成立跨部會專案小組作為溝通協調平台,請內政部就都市計畫變更、文化部就文化資產認定等議題洽同地方政府協助辦理,並請相關機關積極配合。
三、國發會提報「國家發展計畫(106~109年)編擬調整方案(草案)」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 「『國家發展計畫(106 至 109 年)』編擬調整方案(草案)」, 主要是將國發計畫調整為具主導性的上位政策計畫,以期與行政院施政密切結合,並促使國家資源有效配置,原則同意,請將方案(草案)陳報行政院核定。
(二) 本案後續將成立跨部會專案小組,進行各層面制度調整之細部規劃設計,請各部會積極配合辦理,使國發計畫編擬之調整工作能夠順利進行。
四、行政院交議,經濟部陳報「產業用地政策革新方案」一案,提請 討論。
結論:
(一) 本方案對於活化閒置產業用地,協助廠商取得土地,排除投資障礙,促進國內產業發展及增加就業機會,有正面效益,原則支持。
(二) 為利後續推動更符合地方實際發展需求,請經濟部就產業用地有效供需與區位分布進行調查與分析,因地制宜推動執行各項具體作法,以兼顧產業用地活化與區域均衡發展之效。
(三) 本方案所列各項工作重點涉及跨部會權責與分工,請經濟部再次與相關部會協調溝通確認,並定期追蹤辦理進度;必要時,應召開跨部會協調會議,及時解決遭遇之課題,並建議納入行政院專案列管。
(散會:下午4時38分)
 

發布日期:10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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