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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施行成果亮眼
發布單位:人力處發布日期:108-12-28 09:00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以下稱外國人才專法)業自107年2月8日正式施行,放寬外國專業人才來臺簽證、工作、居留相關規定,並優化保險、租稅、退休等待遇,透過建構更友善之工作及居留環境,以提高國際人才來臺、留臺的誘因,實施至今已獲致亮眼成果。

其中最為外界關注,針對我國所需科技、經濟、教育、金融等八大領域之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核發四證合一之「就業金卡」,截至本(108)年12月24日已核發540張(圖1、2),以經濟領域人數為最多292人,占總核發數的54%;其次依序為科技領域100人(19%)、文化領域63人(12%)、金融領域43人(8%)、教育領域37人(7%)、建築領域5人(1%);從國別來看,以美國籍128人為最多,其次是香港籍79人,英國籍42人,馬來西亞籍36人、丹麥籍32人等。其中,包含矽谷臺灣幫重量級新創人才,如Steve Chen陳士駿(YouTube共同創辦人)天使投資人John Chen陳柏雨,以及其他3位矽谷臺灣幫之傑出新創人才,已陸續來臺實際投資及設立新創企業,期協助及帶動臺灣與大中華區的創業團隊;另外,就業金卡制度也吸引全球各行各業的翹楚來臺發展,如愛爾蘭高階軟體工程師Colum Brolly、澳洲雲端科技顧問公司高階主管Tom Fifield、奧地利古典鋼琴音樂家的Albert Muhlbock、義大利大眾媒體人類學研究員Gabriele de Seta、捷克著名插畫家Tomáš Rizák等,我國延攬高端技術人才已初見成果。

其他施行成果尚包含:至本年11月底,已核定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工作許可由3年延長至5年計487位、自由藝術家工作許可84張、成年子女個人工作許可29張、尋職簽證16張等。

外國人才專法實施至今,外國專業人員有效聘僱許可人次[1]也呈現顯著的增加,本年11月底為3萬1,370人次,相較本法實施前於106底的2萬8,563人次,成長約9.8%,對於填補我國產業人才缺口亦助益良多。

除了賡續落實推動前揭外國人才專法外,面對我國人口負成長、結構老化的困境,為充沛產業升級轉型所需之人才、人力,以及維持合理人口結構,以提升國家競爭力,本會並刻正全力推動「新經濟移民法」(草案)立法工作,進一步鬆綁外國專業人才、外國中階技術人力及海外國人之工作、停居留、永久居留、友善生活措施及其依親親屬權益等相關規定,透過完備攬才法規架構,全面優化國際人才在臺工作及生活環境,以提升延攬力道,期於下一會期能通過立法院審查。

聯 絡 人:人力發展處林至美處長
聯絡電話:(02)2316-5379
 
 
[1] 外國專業人員有效聘僱許可人次:係由勞動部統計,包含專門性或技術性者、藝術及演藝人員、補習班語文教師、僑外資主管、運動教練及運動員、履約人員;未包含教育部審核之學校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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