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 新聞稿
國發會對「2018工總白皮書」之回應
發布日期:10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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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以下簡稱工總)今日發表2018白皮書,以「再造台灣成長新動能」為題,對政府提出110項議題共231建言。工總近11年來持續發表年度白皮書提供政策建議,並肯定與感謝政府處理2017年建言已有60%獲得解決。國發會表示,賴院長上任後,將「拚經濟」列為最優先工作,啟動「加速投資台灣專案會議」,推動法規鬆綁工作,積極聽取產業建言,排除投資障礙,已完成300多項法規鬆綁成果。
針對工總2018白皮書發表新聞稿中所提9大建議方向及各單元重點,對照政府現行政策,2年多來均已逐步推動落實,說明如下:
一、推動「DIGI+」及「亞洲.矽谷」等方案,掌握數位時代新商機
(一)自106年起推動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方案(DIGI+方案),從基礎建設、數位政府、人才培育及法規調適之全方位面向,完善產業創新發展環境,預計2025年可創造2.9兆的數位服務經濟產值。
(二)自105年起推動「亞洲.矽谷推動方案」,以智慧城市徵案擴大數位技術應用,已有21案在執行中。再者,透過資金協助、活絡創新人才、法規調適、國際鏈結等方式,優化新創事業發展環境,鼓勵數位經濟時代下的創新創業發展。另連結數位科技國際趨勢及前瞻技術,引進全球研發能量,如微軟於107年1月間來台設立研發中心、Google於3月間推動「智慧臺灣計畫」,未來將招募逾5,000位AI人才。
(三)自107年6月推動「臺灣AI行動計畫」,從人才培育、建構國際AI創新樞紐、開放場域及法規、產業AI化等面向積極推動,期完善國內AI發展環境,帶動數位經濟的發展。
(四)行動支付在數位經濟時代已是重要發展趨勢,不僅能帶動數位經濟新商機,亦能提升民眾數位生活便利性。為達成2025年行動支付普及率90%的目標,已推動以下措施:
1.完備行動支付基礎環境:如制定行動票證端末設備感應標準、檢討相關金融法規、強化行動應用APP基本資安檢測等。
2.擴大行動支付應用場域:如四大超商全台逾1萬間營業門市,均可使用QR Code及感應方式行動支付;地價稅、房屋稅等稅費可用行動支付繳稅;中油公司610座自營加油站全面開放使用行動支付;13家醫學中心提供行動支付繳費等。
3.加強行動支付體驗行銷:如嘉義台灣燈會設立「無現金市集」、桃園農業博覽會設立「無零錢市集」等。
4.提供相關租稅優惠:財政部於107年1月發布「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適用租稅優惠作業規範」,提供小規模營業人行動支付3年租稅優惠,將營業稅5%降為1%;迄107年6月已核准939家小店家適用。
(五)另針對新科技提供租稅優惠方面,經濟部產業創新條例已提供研發投資抵減,公司如有投入創新研發活動,均可提出適用;又為鼓勵公司投資購置智慧機械,財政部與經濟部刻正研議租稅優惠措施。
二、穩定供電支持產業投資與發展
(一)確保電力供應穩定,相關行動方案依期程落實執行中,自108年起備轉容量率可達10%、備用容量率達15%。在供給端擴大電力供應,包括:大林電廠新1號機、大潭電廠7號機單循環機組、通霄電廠新1號機等加入併聯供電;在需求面,擴大推動需量競價及日減6小時等措施可有效節電。
(二)規劃穩定電價配套措施,如電價公式設有電價漲幅及降幅上限(每次不超過3%),以維持電價穩定,設置電價穩定準備以減緩電價短期大幅波動對民生經濟之衝擊等。
(三)務實推動能源轉型,包括太陽光電、離岸風電、小水力、地熱等均全力推動執行,務期2025年再生能源占比達20%目標。
三、改善環評及空汙等相關法制措施,兼顧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
(一)「廢棄物清理法」近期於106年1月18日及同年6月14日由立法院立法委員提案修正;「廢棄物清理法」如未來有修正之必要,將參考工總建議,考量兼籌並顧工業發展與環境保護精神,並邀集產業界共同研議。
(二)「空氣污染防制法」已完成修正並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內容已將「經濟」因素納入考量(例如最佳可行控制技術、最低可達成排放率控制技術等),符合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兼籌並顧精神。
(三)在環評制度方面:
1.檢討修正「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縮短環評審查期程,有助提升環評審查之公信力及環評書件製作之效率。
2.以環保署106年受理審查22案離岸風電環評案件為例,半年即完成19案初審程序,發揮環評高效率。環保署今年亦通過中科三期及中科四期等科學園區二階環評審查,顯示環保署推動之精進策略,已具有實質提升審查效率之效果。
3.持續推動「環境影響評估法」等修法事宜,「環境影響評估法」修法主軸包括「強化政策環評功能,引導簡化個案開發」、「提升審查效率及公信力」、「檢討精進環評制度」等事項,以建構明確有效率之環評制度。
(四)行政院107年1月23日核定我國「第一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製造部門之目標可較基準年排放量增加3%,環保署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研訂目標時,已有考量排放現況(包括過去自願減量之努力)及未來成長,並在商訂國家溫室氣體減量目標時,特將目標時程選在139年(西元2050年),並依產業意見將基準年調整改訂於94年(西元2005年)而制訂此一長期願景。
四、藉由簡政輕稅及推動「金融發展行動方案」,建構具競爭力之優質租稅及金融環境
(一)為配合我國產業發展政策,近年來財政部已從「資金面」、「人才面」及「技術面」提供適宜租稅措施,未來將依國家政策方向,推動相關稅制改革,建構具競爭力之優質租稅環境。現階段成果包括:
1.修正「所得稅法」,採股利課稅新制,企業主要投資人的股利所得可採單一稅率28%分開計稅,合理減輕稅負。
2.營所稅稅率雖由17%調高為20%,但將未分配盈餘加徵稅率由10%調降為5%,使企業保留盈餘稅負由25.3%降為24%,並配合多項租稅措施,仍具有國際競爭力。
3.「產業創新條例」新增「有限合夥組織創業投資事業透視個體概念課稅」、「個人天使投資人投資新創事業投資金額減除」等規定,可以引導投資者將資金投入新創事業。
(二)金管會為配合政府政策協助國內五加二新創重點產業、公共建設及社會福利事業等實體產業,已推動相關措施引導金融業資金投入該等實體產業,並順應國際趨勢打造適合金融科技發展之環境,以帶動整體金融業創新發展。
(三)為進一步協助我國金融業升級轉型,金管會於107年6月14日提出「金融發展行動方案」,透過融資面、投資面及籌資面等面向著手,促進實體產業及經濟發展,例如提供中小企業及5+2新創重點產業所需融資、開放銀行100%投資創投及擴大保險業投資範圍、推動產業及公共建設以證券化籌資,及擴大債券市場等方式,協助國內產業發展,以落實「金融攜手產業、結合科技創新、進軍國際市場及普惠金融服務」四大願景。
五、凝聚社會共識,兼顧勞資權益
(一)針對少子女化及高齡化衍生勞動力不足問題,勞動部已提出「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法」草案,以及推動家庭與工作平衡方案及促進女性創業、就業等措施,期關愛更多中高齡及女性就業。
(二)為因應薪資成長緩慢,行政院刻正推動10大政策提升薪資方案,透過增加投資、加速產業升級、降低受薪階級負擔,提升人力素質、縮小學用落差等措施,以提高薪資。
(三)為強化勞動權益之保障及落實,落實尊嚴勞動主張,勞動部於制訂與修正勞動相關法規前,均透過社會對話蒐集、彙整勞雇團體意見,俾凝聚共識,以提出兼顧勞雇雙方權益之法案。
六、積極尋求經貿談判機會,強化產業融入全球價值鏈
(一)面對全球貿易及區域整合新情勢,政府以「追求最大化自由貿易」為基本立場,無論是雙邊、區域或多邊貿易談判,只要符合互惠公平原則,都應該予以支持並積極參與,包括推動加入CPTPP。至於在雙邊經貿談判方面,政府亦積極尋求與主要貿易及投資夥伴簽署雙邊協定(Bilateral Trade Agreement, BTA)的機會,以台美關係為例,美國與臺灣雙邊產業合作已有深厚基礎,且彼此為長期的安全戰略夥伴,因此美國現為臺灣爭取簽署BTA的首要目標。
(二)在工業4.0的國際趨勢中,我國優先推行「智慧機械產業推動方案」,以建構臺灣智慧機械產業新生態體系;目前正進行五金/手工具、航太、汽機車零組件、橡塑膠機4大產業共6案之智慧機械產業領航計畫,並促進產業與歐美日技術合作切入國際供應鏈體系,辦理臺日、臺歐盟、臺德、臺泰及臺菲國際智慧機械論壇,促成與歐洲、美國、日本及泰國等簽署14件合作備忘錄。
七、兩岸關係穩定發展,有助台灣的經濟繁榮
(一)政府支持兩岸互利互榮發展,並願在兩岸既有協議基礎上,持續與陸方擴大及深化相關合作。惟陸方因政治考量,停止兩岸協議工作小組運作,並採取單方作為,迴避與我合作,形成兩岸關係進一步發展之阻礙。
(二)政府長期以來亦致力與美、陸維持良好經貿關係,因應近期美中貿易戰,政府謹慎應對,並協助業者調整布局,尋得發展契機,並努力發展多元對外經貿關係,積極爭取參與多邊及雙邊經濟合作及自由貿易談判,包括CPTPP、RCEP等,並加速推動「新南向政策」,以提升臺灣對外經濟的格局、多元性及競爭力。
(三)中國大陸以其片面設定的「一中原則」與「九二共識」作為兩岸交流互動前提,對臺限制與壓迫。維護兩岸和平穩定是雙方的責任,不是臺灣單方的責任,也不是陸方以威脅恫嚇就可以達成,政府將持續呼籲陸方透過不設前提的溝通對話,為未來兩岸互動共同找尋可能性。
八、持續研議智慧財產政策之因應方案
鑒於智慧財產政策攸關國家整體技術研發及產業發展方向,並涉及科研、產業、文創、農業、金融、人才等跨部會領域之智財創造、保護及運用等多元議題,所涉範圍甚廣,經濟部將持續積極協調研議妥適因應方案。
九、建構台灣為青年發展之舞台
為幫助青年提升工作技能及擴大就業機會,並提供適合青年發展新創事業之環境,政府推行相關措施如下:
(一)在提升工作技能,擴大就業機會方面:
1.精進學校教學設備訓練,深化教師實務技能:教育部辦理「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優化技職校院實作環境計畫」,加強學生實作能力。另有關提供租稅優惠誘因,以鼓勵企業提供實習機會或實作設備、場域或獎助,政府將研議納入後續相關政策之規劃參考。
2.厚植技專生外語能力,加速提升技專校院國際競爭力:教育部透過「技專校院辦理國際合作與提升學生外語能力計畫」,補助各技專校院擴大辦理師生交換等活動。
3.發展與應用職能基準,並強化與證照之連結:勞動部與相關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合作建置、發展並應用職能基準,截至目前已發展485項;另將研議建置產業人才分類分級職能基準,訂定適宜之證照要求,並配合檢討現行技能檢定制度。
4.深化產業參與人才培育,提升青年專業技能:擴大辦理重點產學合作計畫,如教育部「產學攜手合作計畫」、「產業學院計畫」增加多元模式等;勞動部每年辦理青壯年職業訓練措施及專案。
(二)在提供合適的新創事業發展環境方面:
1.國發會提出「優化新創事業投資環境行動方案」,其中,「促進企業大小合作」即為推動重點之一,政府將積極協助大企業、傳統產業與新創合作,加速傳統產業創新轉型。
2.國發會與經濟部合作推動智慧城市示範服務徵案,鼓勵大小企業組隊,提出創新應用的完整解決方案,如:頂好超市與新創公司(亞迪電子)開發「智慧商店動態營運預測分析服務與感測物聯網系統」等。
後續國發會將持續扮演溝通協調平台的角色,針對今年工總白皮書9大單元之110個議題共231項建言,逐項綜整相關部會回應說明,期透過雙方的意見交流與回應,尋求企業對各項政策議題的最大共識,共同促進台灣經濟成長與企業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