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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發會規劃「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相關配套並將擴大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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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 新聞稿

 

發布日期:107.02

聯 絡 人:林至美、鄭佳菁

聯絡電話:2316-5379、2316-5600

國發會規劃「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相關配套並將擴大宣導

國發會為提升「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立法通過後之實施效益,除積極協同各部會完成各項子法擬訂及預告作業,陳報行政院核定自2月8日起實施,並已完成配套措施規劃,未來將進一步協調相關部會,擴大推動積極性攬才措施及宣導,以發揮加乘的效益。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在簽證、工作、居留、租稅、保險、退休等方面提供多項優惠措施,為強化專法執行綜效,相關配套措施之主要規劃方向,說明如下:

一、運用攬才媒合服務平台

推動一站式智慧服務,提升網路媒合人才平台至國家層級的單一攬才入口網,強化加強建立國家品牌與國際行銷;佈建海外長期攬才服務駐點,透過友善便利、虛實整合的資訊提供及線上申辦平台與攬才媒合服務,協助國內企業延攬外國專業人才,強化企業核心競爭力。

二、鬆綁5+2產業聘僱限制

為促進產業升級,協助5+2創新產業之中小企業得聘僱外國專業人才,研議修正相關規範,透過通案會商等彈性方式,新增5+2產業之企業納入免除資本額、營業額之限制,俾利中小企業延攬人才。

三、吸引海外國人專才回流

本法推動目的係為加強吸引專業人才,除外國人才外,亦期延攬雙重國籍之海外華人回國,因此,研議放寬海外國人及其第二代回臺居留、定居條件,以借重其國際經驗與技術,協助我國產業發展與升級,與國際接軌。

四、強化新南向國家人才交流

建立與東協及南亞國家證照相互承認制度,強化證照與就業對接;研議鬆綁跨國企業外籍幹部調臺任職及受訓,協助新南向跨國企業幹部回臺任職,建立與新南向國家人才雙向交流機制與運用,充裕我國企業人才並協助拓展海外市場。

五、協助解決子女教育問題

研析現有班級分布及經費、員額、空間等資源,評估於公立高中及國中小學增設雙語班或設立分部分校,另盤整「國民教育法」等相關法令,評估鬆綁國民教育階段設雙語班相關規定及設班之需求與方式,以協助解決外籍人才子女教育需求落差及接軌問題,並提供學生更多多元語文教育選擇機會。

此外,國發會表示,為廣宣本法及子法之實施,增進各界對於本法之瞭解,將於近期辦理宣導說明會及座談會,未來亦將透過多元管道擴大宣傳。展望未來,政府除持續多管齊下推動強化攬才各項措施,國發會刻依行政院賴院長指示,通盤檢討現行經濟性移民管道及相關銜接法規,期打造臺灣成為外國專業人才工作與生活的友善國家,以具體行動吸引更多國際專業人才來臺並留臺。

發布日期:107-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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