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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通過「景氣指標與對策信號之檢討與修正」案,107年起開始試編

國家發展委員會

國家發展委員會 新聞稿

發布日期:106年12月14日

聯 絡 人:吳明蕙、利秀蘭

聯絡電話:2316-5851、5852

國家發展委員會通過「景氣指標與對策信號之檢討與修正」案,107年起開始試編

國發會委員會會議今日聽取臺灣景氣指標及對策信號(景氣燈號)檢討修正之報告,由於新景氣指標及燈號經修正後有助於臺灣景氣脈動之研判與掌握,委員會議決定新指標及燈號於107年2月編製元月景氣概況時,開始進行為期6個月試編;試編階段將持續觀測並檢討新指標及燈號的穩定性,預計於107年8月發布7月景氣概況起適用。

國發會表示,臺灣景氣指標及燈號自民國66年開始發布,廣為國內外機構重視及運用。惟現行景氣指標系統為102年修正啟用,考量經濟環境變遷,個別統計指標反映景氣循環能力亦有所消長,宜定期回顧檢視;加以部分統計指標因調查作業考量而中止發布,影響景氣指標編製。為使景氣指標系統更能精確反映經濟變化,國發會自去年底起,啟動景氣指標修訂工作,檢視各個構成項目之循環對應性,針對循環性不佳之項目,參考主要國家景氣指標構成項目內涵,並廣泛蒐集金融、貿易、生產、銷售及勞動市場等經濟面向相關數據,依經濟重要性、循環對應性、統計充足性、時間一致性、資料及時性等標準,重新篩選出新的構成項目。

初步修正結果已於今年11月15日邀集專家學者與相關部會討論,以進一步完善景氣指標系統,並於今日就修正結果提報委員會會議。

發布日期:10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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