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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檔案全民共享

發布日期:105年7月29日

聯 絡 人:周曉雯

聯絡電話:8995-3611(0922-747858)

 

國家檔案全民共享

 依據「檔案法」規定,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以下簡稱檔案局)負責國家檔案的徵集、整理與典藏,並辦理檔案目錄公布及提供應用。檔案局徵集的國家檔案經整理完竣,全數目錄即公布於「國家檔案資訊網」(簡稱A+,網址: https://aa.archives.gov.tw),提供各界檢索應用。民眾透過網路查檢目錄,如有申請應用需求,得以書面通訊(如郵寄或傳真等),或以電子郵件傳送申請書影像檔,或於A+使用自然人憑證進行申請。

    目前A+公布檔案目錄已達269萬餘筆,並逐年增長中,104年提供各界應用檔案超過130萬頁。由於檔案內容態樣多元,其中不乏涉及第三人的隱私資料,因隱私權為憲法第23條所保障之基本人權,公權力依法不得予以侵害,因此,開放國家檔案須同時考量相關法律,以維護第三人的正當權益。目前檔案局以「儘量開放,最小限制」為原則,如屬檔案當事人或其繼承人申請,有關當事人本人的檔案全部提供;如涉及其他第三人檔案,未經其本人同意或授權,則僅將識別個資(如身分證字號、出生月日、縣市以下地址及個人照片等)、病歷、私人文書、自白書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及現行法律明定保密義務者,採「分離原則」將局部內容加以遮掩或抽離,其餘部分仍提供應用,絕無拒絕檔案當事人家屬申請應用國家檔案之情事。

    前開國家檔案開放應用做法,與蔡總統宣示兼顧隱私情況下,全面開放威權時代檔案之意旨,並無相違。檔案局基於業務職掌,永續典藏國家檔案,促進檔案開放運用,竭誠歡迎各界應用與研究。

發布日期:10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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