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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假 政策對女性勞動參與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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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假政策對女性就業多有正面影響,除提供女性就業誘因及保障、促其重返工作崗位外,亦可減輕企業培訓新進員工的成本負擔,有利於兩性、家庭及企業,進而提升女性勞參率。依行政院主計總處資料顯示,我國女性勞參率近年呈穩定上升趨勢,去(104)年升至50.74%為歷年新高。考量育齡婦女未參與勞動原因仍以育兒為主因,政府將持續推動育嬰假政策,倡議男性參與育兒角色,鼓勵企業營造友善家庭的職場環境,促使更多分娩後女性重新投入勞動市場。

根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2015年11月發布的《有給育嬰假》報告顯示,2014年OECD國家女性平均可獲得18.5週產假,其中有給產假約17週,薪資平均給付率[1]為77.5%(詳圖1)。在育嬰假方面, 2014年OECD國家平均實際提供女性約36.7週有給育嬰假,育嬰假薪資平均給付率為45.3%(詳圖2)。在男性育嬰假方面,平均提供男性約9週有給假,育嬰假薪資平均給付率約65.1%(詳圖3)。此外,該報告綜合各國學者實證研究結果顯示,育嬰假政策多有助於提升女性勞動參與(詳表1)。

另外,觀察近期新加坡政府規劃將修法擴大父母共享產假的時間,並延長男性法定陪產假至2週;英國政府宣布擬立法將共享育嬰假使用對象擴至在職祖父母;部分歐洲國家如瑞典等國開始擴充父親專屬育嬰假,擬強化男性參與育兒角色,以促使更多分娩後女性重新投入勞動市場,並為企業留住人才。

我國婦女帶薪產假為8週,雖較鄰近的日本(14週)、韓國(12.9週)及OECD國家(平均17週)為短,但我國產假期間之薪資給付率超過100%(產假期間工資由雇主照給,另由勞工保險發給2個月投保薪資的生育給付),相對優於OECD國家。

此外,我國育嬰留職停薪假可達2年,較日、韓為長,其中有給付之育嬰假(育嬰假津貼)為6個月(約26週),雖較日、韓為短(詳圖2、圖3),但我國育嬰假津貼為職業投保薪資的6成,與日本相當,優於韓國的3成[2]

依行政院主計總處資料顯示,104年我國25-29歲女性勞參率高達90.2%,但自30-34歲年齡組開始下滑,此外,就非勞動人口就業意願來觀察,25-49歲育齡婦女的無就業意願中,以「需要照顧子女」為主因,顯見女性負擔較多的育兒責任。政府未來將持續落實育嬰留職停薪政策,縮減兩性申請比例落差,並鼓勵企業擴大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措施,支持企業營造友善職場,以提升女性勞動參與機會,擴大人力與人才來源。 

[1]某些國家,育嬰假(Parental leave)是產假與育嬰假的總和(如美國、德國),某些國家則區分為產假及育嬰假(如臺灣、日本)。

[2]產假薪資平均給付率,係指產假期間內由雇主或社會安全給付占勞工原有平均工資之比

[3]日本女性產假期間薪資為14週,薪資平均給付率為67%,另小孩1歲前父母皆可申請育嬰假,男性法定給付期間與薪資平均給付率為52週、58.4%,女性為44週、59.9%,韓國受僱女性產假期間為12.9週,薪資平均給付率為80.2%,育嬰假最長12個月,薪資平均給付率為30.2%。
 





 
發布日期:10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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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發會1050426新聞稿-育嬰假政策對女性勞動參與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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