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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持續辦理「國道高速公路橋梁耐震補強工程」以成就「生命線」道路目標(國土)

發布日期:105年4月14日

聯 絡 人:郭翡玉、邱智斌

聯絡電話:(02)2316-5351、2316-5363

臺灣處於地震發生頻繁的環太平洋地震帶,且為颱風、豪雨、坡地崩塌及土石流等天然災害發生的高風險區,應重視並積極推動橋梁耐震補強工程;歐美及日本等先進國家的地震防災策略,以「生命線」工程系統的管理理念,對高速公路橋梁的耐震補強工作皆不遺餘力。

民國88年921大地震後,交通部依據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的檢討研究結果,修正「公路橋梁耐震設計規範」相關章節,由於國道高速公路為台灣地區南北交通的大動脈,為防範於未然,交通部重新檢核及評估國道高速公路的新舊橋梁結構物,對於不符合最新耐震設計規範者進行耐震補強,期達成如下四大目標:

  1. 於日後大地震侵襲時,達到減少損害、避免傷亡的主要目標;
  2. 結合已完成耐震補強的國道路網,建構臺灣高效率的地震救災緊急道路系統;
  3. 提供二十一世紀國家經濟持續發展所需的高安全性基礎交通建設;
  4. 依據公路橋梁耐震設計規範,透過「中度地震不壞、設計地震可修、最大考量地震避免落橋或崩塌」耐震理念,達成國家整體防災的永續發展總目標。

該計畫以分階段執行策略循序推動,分為第一期、第二期及後續路段;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1. 第一期建設計畫:前經行政院93年1月核定同意辦理,總經費100億元,主要為優先辦理國道1號(中山高速公路)耐震補強工程,已於98年12月完成,計完成353座橋梁補強。
  2. 第二期建設計畫:前經行政院99年11月核定同意辦理,總經費76.95億元,辦理範圍主要為國道3號北部路段,總經費76.95億元,預定於本(105)年6月完工,補強橋梁座數計341座。
  3. 後續路段建設計畫:為使國道所有橋梁皆能符合最新橋梁耐震規範標準,達到國家整體防災的永續發展的目標,行政院甫於104年11月核定交通部所提報「高速公路後續路段橋梁耐震補強工程」建設計畫,針對所餘國道路段約1,169座橋梁,做全面性的詳細評估與補強,範圍大致涵蓋國道4號、6號、8號、10號、3甲全線、國道5號南港頭城段、國道1號及國道3號部分路段等,總經費約337億元,初估規劃設計及施工將於本(105)年度陸續啟動,預計114年6月完工。

目前交通部正全力積極辦理前開計畫,持續有效提升高速公路耐震能力,以儘速建構台灣一完整且高效率的地震救災緊急道路系統,將大地震發生後損害減少至最低程度、擔負「生命線」道路重任、達成國家整體防災目標。

 

「國道高速公路橋梁耐震補強工程」建設計畫第一、二期路段示意圖

「國道高速公路橋梁耐震補強工程」建設計畫第一、二期路段示意圖

 

[1] 依「公路橋梁耐震設計規範」設計理念,橋梁在中度地震時能維持原有功能;設計地震(地震回歸期475年)時容許產生損傷,但可修復;最大考量地震(地震回歸期2500年)時避免產生落橋或崩塌。

發布日期:10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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