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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集早期政府文書與珍貴私人文書

發布日期:105年3月8日

聯 絡 人:涂曉晴、陳亦榮

聯絡電話:8995-3600、8995-3602

 

主動徵集政府早期文書與私人珍貴文書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以下簡稱檔案局)為檔案中央主管機關,主要職責為徵集、整理及典藏國家檔案,並促進檔案開放與應用。雖然國家檔案主要徵集對象為政府機關,但為國家檔案典藏內涵,建構多元化及豐富的國家記憶,檔案局依據檔案法第14條規定,訂有《私人或團體捐贈珍貴文書獎勵辦法》、《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受託保管及收購私人或團體珍貴文書要點》,積極拓展私人或民間團體的徵集管道。

民間私人或團體如存有政府早期文書或個人珍貴文書原件,檔案局歡迎各界主動聯繫,檔案局後續將依檔案保存價值鑑定規範,審查確認該文書是否具有永久保存價值,或邀請學者專家成立審選小組,辦理保存價值鑑定或鑑價程序,以受贈、受託保管或收購方式徵集,納為國家檔案。

近年來,檔案局積極徵集私人或團體珍貴文書,以豐富國家檔案的內涵,更期待能有更多的私人或民間團體踴躍捐贈重要檔案,讓檔案可以得到國家級典藏環境的妥善保存,傳承先人的智慧,並提供後人鑑往知來。

歡迎各界存有珍貴文書者主動與檔案局聯繫,檔案局聯繫窗口:檔案徵集組02-8995-3600或02-8995-3602,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發布日期:105-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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