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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發會持續推動2016年經商環境改革

發布日期:105年1月6日

聯 絡 人:劉美琇、陳盈如

聯絡電話:2316-5960、2316-5972

 

國發會參考世界銀行去年10月發布的《2016經商環境報告》,提出2016年改革方案。中長期策略將深化研議及引進標竿國家做法,促進我國經商法制與國際調和;短期策略則將強化我國與世界銀行的連繫及溝通,讓世界銀行更理解我國改善經商環境的努力與改變,以利我國經商便利度(Ease of Doing Business, EoDB)能達成進入全球10名內的目標。

持續推動經商環境評比改革,本會去(104)年12月25日召開研商「2016年我國世界銀行(WB)經商環境改革方案」第1次工作會議,先針對「開辦企業」、「申請建築許可」、「電力取得」、「財產登記」及「繳納稅款」等5項指標提出改革建議。今年上半年並將另就「獲得信貸」、「保護少數股東」、「跨境貿易」、「執行契約」與「債務清理」等5個指標,陸續召開研商會議,以完備2016年經商環境改革方案。

針對會議討論的5項指標,我國於世界銀行《2016經商環境報告》調查189個經濟體中,表現如下:(鄰近經濟體調查,參見附件)

一、「開辦企業」:臺灣全球排名第22名;相較鄰近經濟體,列後香港(4)、新加坡(10)、馬來西亞(14),優於韓國(23)、日本(81)及中國大陸(136)。

二、「申請建築許可」:臺灣全球排名第6名;相較鄰近經濟體,列後新加坡(1),優於香港(7)、馬來西亞(15)、韓國(28)、日本(68)及中國大陸(176)。

三、「電力取得」:臺灣全球排名第2名;相較鄰近經濟體,列後韓國(1),優於新加坡(6)、香港(9)、馬來西亞(13)、日本(14)及中國大陸(92)。

四、「財產登記」:臺灣全球排名第18名;相較鄰近經濟體,列後新加坡(17),優於馬來西亞(38)、韓國(40)、中國大陸(43)、日本(48)及香港(59)。

五、「繳納稅款」:臺灣全球排名第39名;相較鄰近經濟體,列後香港(4)、新加坡(5)、韓國(29)、馬來西亞(31),優於日本(121)及中國大陸(132)。

本次會議討論5項指標,達成會議決議如下:

  1. 「開辦企業」指標:請經濟部研析香港簡化公司設立文件、程序及不需印鑑制度的配套措施;另請勞動部發函地方政府,鼓勵企業單位使用「工作規則自動檢核系統」報核工作規則。
  2. 「申請建築許可」指標:請內政部參考臺北市政府實施「建築單一窗口發照中心」的成功經驗,推展至其他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請臺北市政府繼續推動「建築單一窗口發照中心」流程進一步簡化。
  3. 「電力取得」指標:請經濟部及台電公司修正「受理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申請新設用電處理原則」,以明確架空輸配電路及地下輸配電路的時間、程序及成本。
  4. 「財產登記」指標:請臺北市政府檢討不動產糾紛調處機制之流程,並規劃於網站上增加不動產糾紛調處機制及申訴信箱。
  5. 「繳納稅款」指標:財政部將持續推動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營業稅的簡化申報書表及措施。

世界銀行以企業生命週期所可能面對經商環境問題,調查各國政府處理這些議題的效率與品質,提供我們對此10個指標面向的檢討與省思。本會後續將於各指標評比內容的基礎上,建立更長期性的願景與展望,促使各部會能以簡政便民及接軌國際趨勢的思維,思考改革方向,並加以落實,以營造更優質經商環境。

 

附表、鄰近經濟體DB2016指標排名比較表

一、開辦企業

經濟體

香港

新加坡

馬來

西亞

臺灣

韓國

日本

泰國

中國

大陸

指標排名

4

10

14

22

23

81

96

136

1.程序(個)

2

3

3

3

3

8

6

11

2時間(天)

1.5

2.5

4

10

4

10.2

27.5

31.4

3.成本(%人均所得)

1.2

0.6

6.7

2.1

14.5

7.5

6.4

0.7

4.最低資本額(%人均所得)

0

0

0

0

0

0

0

0

二、申請建築許可

經濟體

新加坡

臺灣

香港

馬來

西亞

韓國

泰國

日本

中國

大陸

指標排名

1

6

7

15

28

39

68

176

1.程序(個)

10

10

11

15

10

17

12

22

2時間(天)

26

93

72

79

28

103

197

244.3

3.成本(%人均所得)

0.3

0.4

0.7

1.4

4.3

0.1

0.6

7.2

4.建築品質控制指數(0-15)

14

13

12

13

8

11

10

9

三、電力取得

經濟體

韓國

臺灣

新加坡

香港

泰國

馬來西亞

日本

中國

大陸

指標排名

1

2

6

9

11

13

14

92

1.程序(個)

3

3

4

4

4

5

3.4

5.5

2時間(天)

18

22

31

28

37

32

97.7

143.2

3.成本(%人均所得)

39.8

42.8

25.9

1.3

45.9

30.7

0

413.3

4.供電可靠及費率透明指數(0-8)

8

8

8

7

7

8

8

6

四、財產登記

經濟體

新加坡

臺灣

馬來

西亞

韓國

中國

大陸

日本

泰國

香港

指標排名

17

18

38

40

43

48

57

59

1.程序(個)

4

3

8

7

4

6

3

5

2時間(天)

4.5

4

13

6.5

19.5

13

3

27.5

3.成本(%財產價值)

2.9

6.2

3.3

5.1

3.4

5.8

6.3

7.7

4.土地登記管理品質指數(0-30)

26.5

28.5

27.5

27.5

17

24.5

13.5

23

五、繳納稅款

經濟體

香港

新加坡

韓國

馬來

西亞

臺灣

泰國

日本

中國

大陸

指標排名

4

5

29

31

39

70

121

132

1.繳納次數(次)

3

6

12

13

11

22

14

9

2.時間(小時)

74

83.5

188

118

221

264

330

261

3.實質稅率(%利潤)

22.8

18.4

33.2

40.0

34.5

27.5

51.3

67.8

 

(1)營利事業所得稅

17.5

2

18.2

22.7

12.7

19.5

28.9

11.1

 

(2)攤提勞工稅費

5.2

15.3

13.8

16.4

18.4

5.4

18.2

47.7

 

(3)其他稅費

0.1

1.1

1.2

0.9

3.4

2.6

4.2

8.7

 

 

 

發布日期:10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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