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以下簡稱國發基金)配合政府發展航太工業之產業政策,投資台翔航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翔公司),亞洲航空股份公司(以下簡稱亞航公司)則為台翔公司之轉投資公司。
亞航公司主要從事於飛機維修業務,具備國內少有多國多機型認證維修能力,近年來除政府暨軍用機維修業務外,更積極拓展商用機維護業務,業與多家國內、外航空公司簽署維修契約,營運穩定成長,亞航公司103年每股盈餘1.15元,較102年0.31元大幅成長。為使台翔公司與轉投資公司亞航公司營運更具效益,業於台翔公司董事會討論兩家公司合併及申請上市(櫃)等事宜。
有關亞航公司於未完全收款讓國外航空公司送修飛機離境一事,曾於台翔公司4次董事會提案討論並做成決議,一再請亞航公司提出澄清說明。亞航公司表示,有關送修飛機離境,係依亞航公司與客戶簽訂飛機維修合約執行,其過程業經亞航公司獨立董事多次查察認定係屬公司營運範圍,尚無發現有違法情事。亞航公司經營,係依公司法、公司章程與規定辦理,其間若有人員涉及不法,損及股東或員工權益,亞航公司自將追究責任,絕無寬貸情事。
亞航公司為一家民營公司,主要從事軍用飛機及直昇機維修業務,國內軍機維修所需人才培養不易,亞航公司借重我國空軍退役人員提供軍機完善維修服務,並進而發展商用機業務,有助我國留才及航空產業發展。至於軍職退役人員領取退休俸同時支領民營公司薪酬一事,是否適當或如何調整,則由銓敘部及國防部等權責機關依法處置。國發基金將責成亞航公司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