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基金通過「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協助社會發展投資作業要點」
國發基金為促進社會發展,於今(4)日第46次管理會通過「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協助社會發展投資作業要點」,採投資社會企業創業投資事業方式,結合民間資源,以帶動相關事業投資,促進社會發展為投資主要目的。
國發基金匡列新臺幣10億元,自要點通過施行日起3年內受理申請,依本要點申請投資之創業投資事業投資範圍以具社會企業性質事業或有助於社會、人文或科技等公益發展之領域為限,申請之管理團隊須具備管理或經營非營利組織或類似社會企業性質事業之經驗,或有負責執行與投資領域相關政府計畫之紀錄。
國發基金期藉由辦理本項業務,優化具社會企業性質事業之發展環境及其經營體質,緩解如地方就業、弱勢關懷、生態環保等社會問題,進一步提昇國內創設社會企業之意願,深化民眾對社會發展問題之認知,並以投資取代傳統補捐助方式,提高本基金協助社會發展之資金運用效率。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協助社會發展投資作業要點」詳見國發基金網站-創投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