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健康產業為示範區創新重點項目之ㄧ,惟部分人士及輿論憂心在示範區推動專業國際醫療機構,可能造成一些衝擊,包括:是否造成國內醫療營利化、排擠健保資源影響國人權益、對相關產業之影響等,國發會及相關部會都已加以考量,並提出因應之配套措施。
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對於專辦國際醫療機構之型態,係以現行法規中就有的醫療社團法人設立,並未納入醫療機構公司化,不會有醫療營利化的疑慮。至於放寬公司可以成為醫療社團法人的社員,目的為擴大資金募集來源,並不改變國際醫院非營利組織型態的本質,也仍需受到國內醫療法規的規範。
目前衛生福利部規劃之國際醫院,可執行醫美、健檢、重症醫療及非緊急手術治療等,服務對象以外籍人士為主,但所有項目皆為自費,不會占用健保資源。此外,醫院必須制定回饋計畫,繳納經營許可費(特許費),以適度挹注全民健保財源,並照顧中低收入者以及弱勢族群,反而有利於改善國內健保財務狀況並提升社會福利。
為保障國人就醫權益,特別條例中將限制國內醫師支援看診時數。此外,衛福部在推動初期僅核准少數國際醫療機構設立,所需醫生不多,對國人就醫權益的可能影響可降到最低。
特別條例通過後,即可規劃設立國際健康產業園區,區內以前瞻性和創新服務模式為主,透過醫界與相關產業的共同努力,不僅可以輸出我國高品質的醫療服務,亦可帶動製藥、醫療器材、中醫藥、養生、復健等產業共同發展,營造產業群聚效益。
102年來臺接受我國醫療服務之境外人士已超過23萬人,創造產值新臺幣136.7億元。自102年12月28日五處國際醫療服務中心開始服務後,已服務16,000人次。依據衛福部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的估算,在示範區特別條例通過後,如能在105年完成園區的初步設立,可進一步提高國際健康產業的關聯產值,達到新臺幣387億元,同時帶動國內醫療觀光等周邊產業發展。
綜上,示範區若能順利推行國際健康及其相關產業,將可為我國下一波經濟成長注入動能。並吸引國外先進醫療機構來臺與國內健康產業結合,提升醫療服務品質,且透過產業聚落,為健康產業注入正面能量,帶動相關產業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