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6月15日民間團體針對示範區政策所提質疑,皆屬誤解,本會特澄清如下:
一、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將由立法院嚴格執行審查
(一) 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已送至立法院,目前已進入實質審查程序,將由立法委員嚴加審查,不會草率通過立法。
(二) 示範區自102年3月政策規劃時,即與各界廣泛討論溝通,目前已辦理或參與300場溝通說明活動,直接接觸逾12,000人。並透過網路、廣播及平面媒體等多元管道進行說明,亦以深入淺出方式製作懶人包,向一般民眾宣導。未來政府將持續積極溝通,促使國內各界支持示範區特別條例。
二、 示範區沒有放寬藍領外勞僱用相關規定
(一) 示範區沒有放寬藍領外勞僱用相關規定,均按現行規定辦理。民間團體質疑之「鬆綁40%外勞相關規定」,並非示範區政策內容。
(二) 示範區政策可帶來新的企業營運模式,如:透過「前店後廠」委外加工,創造中小企業商機及國內勞工就業機會,增加企業訂單及提高薪資水準。以示範區納入金融服務業為例,103年將增聘2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