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 新聞稿
發布日期:10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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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1、4150
103年度一般性補助款基本設施補助計畫至6月底執行情形
行政院自88年起,配合「精省」作業,依據「地方制度法」與「財政收支劃分法」,推動中央對地方財政補助制度變革,先後訂定「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中央對臺灣省各縣(市)政府計畫及預算考核要點」,並將一般性補助款區分基本財政收支差短、教育、社會福利及基本設施,自90年度起逐年擴大一般性補助款規模。一般性補助款補助對象原以臺灣省各縣(市)政府為主(縣市合併改制前為20個縣市),行政院98年12月31日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將補助對象擴及直轄市政府及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政府(5都17縣市)。
國發會係一般性補助款基本設施補助計畫之考核機關,為落實「中央對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計畫及預算考核要點」第5點第1項規定,於103年1月修訂函頒「一般性補助款基本設施補助計畫管制考核要點」,就一般性補助款基本設施補助計畫之實施程序、網路管考、自主管理、績效評核、獎懲措施等加以規範,使各縣(市)政府辦理基本設施補助計畫有一致性遵循標準,提升一般性補助款基本設施補助計畫執行績效。
103年度一般性補助款基本設施補助計畫總經費共375.18億元(中央補助359.99億元,縣市自籌15.19億元)。截至103年6月底止,已核定經費375.18億元,預定支用數為86.57億元,預算執行數為124.08億元(含實際支出數97.46億元、已執行應付未付數25.44億元、發包節餘數1.18億元),預算執行率143.34%,預算達成率33.07%。截至103年6月底止,已核定2,973件標案,已設計完成2,780件、已發包決標2,514件、已開工2,051件、施工進度已達50%者866件、已完工455件、已驗收完成354件,各項數據資料均較去(102)年同期有顯著提升。
國發會配合政府資訊公開,已將各縣(市)政府一般性補助款基本設施補助實施計畫、執行情形月報、執行績效報告、執行情形評核報告等資訊在網路公布,以利各界瀏覽查詢(網址http://www.ndc.gov.tw/m1.aspx?sNo=0028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