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 新聞稿
發布日期:10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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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產業用地利用管理制度,打造產業綠色通道
為促進產業用地活化利用,降低投資的不確定性,以建構友善的產業投資環境及提高土地資源有效利用,今(18)日國家發展委員會第6次委員會討論通過國發會提報「產業用地利用管理制度檢討及改善方案」(草案),針對產業用地活化、審議效能、開發負擔回饋及使用管制等進行檢討,並優先以提高行政效能,已有高度共識者先行辦理,提出四大建議改進方向。
一、 活化既有產業用地:提出整體產業空間發展計畫,引導全國產業用地的合理規劃,並強化產業用地供需媒合機制,以提高其整體利用效率。另針對開闢率低或閒置的個別產業用地,透過多元開發、提高土地持有成本或交易成本等作法,促進既有產業用地的活化利用。
二、 提升審議效能:整合各類審查程序,落實「單一窗口」制度,協助產業處理審議過程所遭遇的問題;並針對產業用地開發時可能須辦理的土地、環評、目的事業或水土保持等各類不同審查程序,落實併行或聯席審查並限時完成。此外,釐清各審查範疇與權責分工,避免重複審查,以提升審議效能。
三、 建立合理義務負擔與回饋制度:明確訂定開發義務負擔及回饋標準,降低產業投資不確定性,並訂定回饋分期收取機制,降低廠商初期設廠與營運成本。另將產業對經濟發展與就業的貢獻納入回饋金抵減考量,以提高產業投資意願。
四、 強化土地使用管制彈性:都市土地部分將研議建立彈性都市土地使用規劃管制制度,至於非都市土地,採計畫導向方式規劃管制,或進一步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基於事業需要,訂定容許使用項目,並在總量管制下,適度賦予其調整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權責,以即時因應產業發展需求與趨勢。
國發會表示,本方案該會除已於今年4月起陸續邀集產業界、相關部會開會討論,以凝聚共識外,並採納經貿國是會議中各界對於產業用地相關意見。會中決議請各主管部會於該方案報行政院核定後3個月內,針對四大改進方向,完成後續相關法令之修訂或研提具體改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