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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發會1031124新聞稿--國家發展委員會第9次委員會議通過「『國家發展計畫(106至109年)』編擬調整方案(草案)」

今(103)年1月中旬國發會成立,組織功能擴大,為提升政府施政效能,發揮「從規劃、設計、協調、審議到管考」一條鞭的功能,發揮「國家發展策略運籌總部」功能,國發會遂著手進行「國家發展計畫(106至109年)」編擬方式的檢討與調整(圖1)。

與過去相較,本次計畫調整的重點之一為改變計畫內容與目標,由彙整式轉變為具主導性的上位政策計畫。「國家發展計畫」從過去經建會時代的「經濟建設計畫」與「國家建設計畫」進展而來,定位為4年1期的中程計畫,是具前瞻性的綱領式政策規劃,並選定具代表性的總體發展指標做為設定目標。

未來「國家發展計畫」將從經濟、財政、社會、文教及環境等面向篩選具代表性及人民有感的總體指標,並設定目標值。中程計畫的目標也將以區間方式呈現,並不再單獨訂定年度目標。

計畫內容與目標的改變還包含落實新(續)任總統治國理念及新(續)任院長施政方針,確立施政優先順序,並廣徵各界意見,凝聚社會共識。未來也將以「國家發展計畫」為核心,連結中程與年度施政計畫、中長程個案計畫及預算編擬。

其次,計畫調整重點之二在於調整編擬時程及方式,由形式計畫轉變為協助預算分配計畫。盼藉此引領施政計畫與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並協助中央政府總預算之編擬,以落實政策執行與達成計畫目標。

另外,計畫調整重點之三為調整管考機制,強化管考效能。藉由強化施政計畫、中長程個案計畫的管考機制,落實計畫執行,並回饋到計畫編擬。
「國家發展計畫」是政府施政重大上位計畫,為完善「國家發展計畫」政策引領與預算結合機制,「『國家發展計畫(106至109年)』編擬調整方案(草案)」將在陳報行政院核定後,成立跨部會專案小組,並由國發會主委擔任召集人,研議各層面的制度調整。

 

國發會發揮「國家發展策略運籌總部」功能圖

國發會發揮「國家發展策略運籌總部」功能圖

 

發布日期:10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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