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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通過「104年國家發展計畫(初稿)」
國家發展委員會新聞稿
 
 
發布日期:103年12月22日
聯絡人:張惠娟、徐如賓
聯絡電話:2316-5910、2316-5412
 
 
 
國家發展委員會通過「104年國家發展計畫(初稿)
 
國家發展委員會於今(22)日第10次委員會議通過104年國家發展計畫(初稿),該計畫依循「黃金十年國家願景」計畫,為「國家發展計畫(102105)」第3年實施計畫,將於提報行政院核定後,由政府各部門落實執行。
 
國發會先前已將「『國家發展計畫(106至109年)』編擬調整方案」報院;104年國家發展計畫編擬上,國發會微幅調整編擬方式,以區間方式呈現總體經濟目標設定值,擴大經濟以外之社會與環境層面的研析,並強化與行政院施政計畫指標的一致與關連性,期為調整未來國家發展計畫編擬預作準備。
壹、104年國家發展目標
一、總體經濟目標
(一)運用政策作為提升經濟成長與促進就業
(1)虛實整合推動創新創業,推動「創業拔萃方案」、「虛擬世界發展法規調適規劃方案」、「重新鏈結矽谷計畫」等,加強產學平臺,促進產學溝通,建立創業虛實整合平臺及單一窗口。
(2)修訂「產業創新條例」,鼓勵投入研發創新;落實產業升級轉型行動方案。
(3)持續進行簽署ECA/FTA及兩岸貿易協議;推動商品出口轉型行動方案、形塑國家品牌、繼續加強服務業發展,帶動投資與服務輸出。
(4)持續推動法規鬆綁、自由經濟示範區;落實財政健全方案並推動公共建設。
(5)加強人力資本投資,開發在地就業機會。
(二)目標設定
綜合考量國內外機構的預測、國際經濟不確定因素及政府的政
策作為,104年重要總體經濟目標設定如次:
-經濟成長率3.1%~3.7%;每人GDP 2萬2,649美元~2萬2,807美元。
-失業率3.8%~3.9%(就業增加率0.7%~1.0%)。
-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率以不超過2.0%為努力目標。

重要總體經濟目標

   

單位

預測值

104年國發計畫目標

103

104

經濟成長率

%

3.43

3.50

3.1~3.7

每人GDP

美元

22,518

22,753

22,649~22,807

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率

%

1.18

0.91

不超過2.0

失業率

%

3.98(110)

3.8~3.9

就業增加率

%

1.00(110)

0.7~1.0

 
 
 
二、重要發展目標
「104年國家發展計畫」亦針對經濟、社會、基礎建設與政府、環境四大面向、21項領域,設定93項發展目標,以檢視政府施政績效。
 
貳、國家發展政策主軸
 
政府將持續落實「黃金十年 國家願景」計畫,為國家發展奠定有利基礎。有關經濟、社會、環境、兩岸與國際等層面的政策重點如下:
一、經濟面:虛實整合推動創新創業,推動「創業拔萃方案」、「虛擬世界發展法規調適規劃方案」、「重新鏈結矽谷計畫」等,加強產學平臺,促進產學溝通,建立創業虛實整合平臺及單一窗口;修訂「產業創新條例」,鼓勵投入研發創新;落實產業升級轉型行動方案;持續進行ECA/FTA及兩岸貿易協議之簽署;推動商品出口轉型行動方案、形塑國家品牌、繼續加強服務業發展,帶動投資與服務輸出;持續推動法規鬆綁、自由經濟示範區;落實財政健全方案並推動公共建設;加強人力資本投資,開發在地就業機會。
二、社會面:整備長照服務資源,完善高齡照顧;完備醫療食安機制,落實食品登錄及追溯追蹤等制度;健全保母托育管理制度,擴大高中職及五專免試入學名額比率,優化教育政策;落實社會救助新制,擴大對低所得家庭之扶助;賡續辦理「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推動不動產交易資訊公開及透明化,彰顯民眾居住正義。
三、環境面:加強臭氧前驅物及粒狀污染物減量,推動「國土計畫法」草案完成立法,維護環境及生態;推動「陽光屋頂百萬座」計畫,建構溫室氣體減量法制基礎,深化綠能低碳;落實「國家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綱領」,提升氣候變遷調適能力;推動「花東產業6級化發展方案」,強化區域均衡發展。
四、兩岸與國際:建構兩岸穩定、機制化互動模式;健全兩岸交流法制制度;深化兩岸民間團體交流;持續推動活路外交政策,積極參與國際人道援助;推動觀光遊樂業優質化,輔導業者規劃文創加值發展策略。
發布日期:10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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