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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4月1日中國時報刊載「物價資訊看板平台」


國家發展委員會 回應稿
[吳明蕙/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發展處處長,電話:02-2316-5851]
104年4月1日
有關4月1日中國時報刊載「物價資訊看板平台」民生商品部分品項差價近2成,相關資訊參考就好之評論,說明如下:
一、 物價資訊看板平台揭露的民生商品價格資訊,源自量販賣場、超市及便利商店之電子發票資料,由於各通路有不同之市場區隔,訂價亦有所差異。
二、 產品品級不同,訂價亦有差異。電子發票目前登載之品名於各賣場並無一致之標準,加以規格亦非必填項目,目前平台僅能納入發票上有註明規格之品項,尚無法完全區隔不同品級之商品,以致於同一發票品名下,可能因包含不同品級商品,而使得價格區間相對較大。
三、 除產品品級外,生鮮食品若接近保存期限,賣場會降價促銷,為避免民眾誤解,本會已於網站上加註:「農畜漁產品可能因品級、賞味期限不同,而有較大的價格區間」。
「物價資訊看板平台」係政府首次運用電子發票之大數據,取代人工訪價方式揭示民生物價狀況。為力求更完整揭露民生商品價格,本會將請財政部協助,輔導店家於電子發票標註完整商品名稱、規格或品級,並將持續檢討平台的運作方式,以回應民眾之需求。
 

發布日期:10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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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國時報刊載「物價資訊看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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