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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發會回應民視新聞報導

國家發展委員會 回應稿


國發會回應民視新聞報導
[陳鳳慶/國發會經濟處專門委員,電話:2316-5441]
[林鐘榮/國發會國土處科長,電話:2316-5368]
104年4月14日

有關民視新聞於民國104年4月13日播出「小琉球垃圾爆量 潘孟安:5天清完」新聞中,報導引述屏東縣潘縣長孟安所言,因國發會主委更動而延宕發給地方政府的離島建設基金核定文,訪問中並使用「目前像沒有政府的狀態一樣」、「這不是一個負責任的方式」等用詞,國發會特此嚴正澄清,潘縣長所言並非事實。

屏東縣「琉球鄉倉儲式資源永續再生廠營運維護及一般廢棄物轉運處理計畫」的計畫時程為104年1月至107年12月,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行政院環保署、主辦單位為琉球鄉公所、協辦單位為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與環保局。本計畫所屬的屏東縣第四期〈104-107年〉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早在103年12月23日行政院就已核定在案〈院臺綜字第1030073160C號函〉,與本會104年2月初主委更動毫無關係。其中今年度離島建設基金負擔750萬元,屏東縣政府編列250萬元,本會依慣例每季撥款給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回顧本計畫辦理時程,屏東縣政府遲至104年2月16日始將計畫書送環保署審查,3月2日環保署函請屏東縣政府修正所提的計畫書,本會則於3月5日為辦理第1季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計畫撥款,發函請環保署等部會於文到後製據送本會。3月11日屏東縣政府函送修正計畫書給環保署後,3月16日環保署函覆屏東縣政府,告知計畫核定,並另函至本會請撥第1季款,本會則於3月23日如數核撥環保署第1季款。

本會在處理此計畫的撥款補助,以及公文流程上並無延誤,本計畫之所以延宕,是因屏東縣政府未能即時完成如公開招標及發包等相關且必須的前置作業,而未能向環保署請款所致。盼相關人士在發言前,以及媒體在報導前均能審慎求證,避免混淆視聽。
 

發布日期:10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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