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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發會針對臺灣時報4月24日對於「臺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特定區計畫書」相關報導說明

國家發展委員會 回應稿


[詹方冠/國家發展委員會產業發展處處長,電話:2316-5850]
104年4月24日


針對臺灣時報今日(4月24日)對於竹北璞玉自救會等團體對新竹縣「臺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特定區計畫書」聲明的相關報導,國發會說明如下:

一、本案 「臺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計畫」因符合國家重大建設政策方向,早於93年4月9日即經行政院原則同意列為國家重大建設計畫,後經行政院指定經濟部為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該部多次邀集相關機關及農民團體討論,已完成審查報院,性質上仍屬國家重大建設計畫。至於外界關切特定區的「開發範圍」部分,未來將由內政部依相關法令規定及程序,繼續審查。

二、新竹縣對此案所提的補充說明書是由經濟部審查後報行政院,並由行政院於3月27日交付國發會審議,國發會則於4月17日復函行政院。報導所載因邱縣長公開表示希望政府儘早通過後,政府即於「三日內審議通過」本案一節,並非實情。
 

發布日期:10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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