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 回應稿
[蘇來守/國家發展基金副執行秘書,電話:23168203]
104年5月5日
針對5月5日自由時報報導「國發基金不挺農業」,國發會說明如下:
一、國發基金依「產業創新條例」第29條設立,資金運用宗旨為透過投、融資方式加速產業創新加值,促進經濟轉型及國家發展。國發基金除了直接投資農企業機構如台灣花卉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之外,另藉由間接投資至少投資龍佃海洋等11家公司,協助國內農企業發展外,亦透過投資帶動農業,包括:
1. 投資開發新技術以增加農業相關產業產值,如國發基金投資的聯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除從事人用新藥開發外,亦發展動物用的口蹄疫、藍耳症等疫苗,有助降低疾病損害,提高畜牧業產值。
2. 投資利用高品質農業原料以發展生物科技,如國發基金投資的國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用高品質無菌雞蛋作為生產流行性感冒等疾病疫苗,提高雞蛋的附加價值。
二、國發基金將持續配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產業發展政策,協助挹注相關產業資金需求。有關農業投資部分,國發基金將持續配合相關部會,辦理投資事宜,以推動農業發展。
三、國發會規劃施政計畫以協助國內農業發展上亦不遺餘力,例如行政院於103年核定花蓮縣有機農業推動及綠能示範計畫,總經費6.18億元(花東基金支應3.11億元)。本計畫優先輔導現有農戶轉作有機農作物,擴展有機群聚效益,同時提高市場收購價格,直接讓農民獲利,讓市場因良性競爭而提高品質,營造雙贏局面;更將配合部落或社區產業發展的需求,透過推動合作事業,輔以區域型農產加工設施,讓部落及社區產業能夠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