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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持續推動照顧弱勢與基層民眾之政策

國家發展委員會 新聞稿

發布日期:104年5月14日

聯 絡 人:林至美、林美娟
聯絡電話:2316-5379、2316-5834

政府持續推動照顧弱勢與基層民眾之政策
為保障弱勢民眾之基本生活能獲得合理且妥善之照顧,政府近年來持續推動強化社會救助措施、建立基本工資審議機制,審慎檢討基本工資,並適時檢討參考消費者指數(CPI)成長率調整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及國民年金保險給付等政策,以擴大照顧弱勢。
國發會表示,為擴大照顧弱勢,政府自100年7月起實施社會救助新制,社會救助新制實施前(100年6月底),全國低收入戶合計11萬4千餘戶,低收入戶人數27萬6千餘人;新制施行後,截至103年12月31日止,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合計26萬餘戶、70萬餘人,占全國總人數比率的3%,高於100年6月底的1.19%,擴大了經濟弱勢照顧者的範圍。
另為保障勞工基本生活,勞動部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參酌國家經濟發展狀況、躉售物價指數、消費者物價指數、國民所得與平均每人所得、各業勞動生產力及就業狀況、各業勞工工資、家庭收支調查統計並研議後適時調整基本工資,自100年起已5次調整基本工資,並將自104年7月1日起,將基本工資月薪由19,273元調整為20,008元,調升735元,調幅為3.81%;每小時基本工資亦參考每月基本工資之調幅,由115元調整為120元,調升幅度為4.35%。同樣的,勞工保險第1級月投保薪資亦將由19,273元調高至20,008元,勞工保險各類保險給付連動提高,增加對基層勞工之保障。
另為提升對老年農民之照顧,避免物價波動影響其生活品質,政府已將老年農民福利津貼自101年1月1日起,調整為每月新臺幣7,000元,其後依「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4條規定,每4年依最近1年CPI較前次調整的前1年CPI成長率公告調整。至於國民年金亦自104年1月起,因CPI累計增加率達5.8%,據以將月投保金額由17,280元調整為18,282元,調增後國民年金各項給付金額連動提高,增加對基層民眾之保障。
綜上而言,為使弱勢民眾之基本生活持續獲得合理且妥善的照顧,並符合公平正義原則,政府將衡酌民眾需求、各級政府財政負擔及社會環境等因素,並因應物價指數檢討,在不排擠其他發展性預算的前提下,持續落實擴大照顧弱勢民眾相關措施,以貫徹政府照顧弱勢的決心。

 

發布日期:10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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