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回應稿
國發會回應商業週刊報導
[李奇/國發會管考處副處長,電話:23165300分機6602]
104年5月21日
針對104年5月21日商業周刊「政府荒謬KPI全揭露」相關報導,本會說明如下:
一、政府績效管理制度是結合政府策略規劃及績效評估兩者,由各機關依據總統治國理念及行政院施政主軸,據以訂定施政重點、關鍵策略目標及關鍵績效指標(KPI),擬定為期四年的中程施政計畫,每年再據以編定年度施政計畫,透過每年滾動式檢討調整施政藍圖,期提升各機關策略管理及目標管理能力,並透過規劃、執行、評估、回饋的動態過程,驅策各機關持續強化施政作為。
二、政府績效管理制度是參考導入企業績效管理的經驗,但相較於民間企業的績效管理,政府機關在訂定績效目標與指標有其特殊性,理由如下:
(一)政府施政目標多元化,甚至面臨各部會彼此不同的價值、目標與信念,需要平衡及調和(例如公平與效率、經濟與環保),不像企業單純以利潤為主要經營績效衡量標準(例如永續能源發展,即非以利潤為主要考量,而是要強調能源的穩定供給與環保的衡平)。
(二)政府政策的產出成果,不見得完全能夠立竿見影於當年度呈現,通常需要一段較長的時間方能彰顯其社會、經濟及文化等各層面的結果及影響。例如,推動產業結構優化,需推行各項年度輔導諮詢、人才培訓、法規調適、國際市場拓展及扶植產業等系列措施,其所帶動的產業轉型與升 級等效益及結果,需要長時間方能逐步呈現)。
(三)受限於各機關業務屬性不同,經常性、幕僚性的業務較不易訂定成果型指標(例如主計及人事業務)。
(四)國外政府訂定的績效指標,因時空背景及主客觀環境因素,不一定完全適用及全盤移植到我國政府部門。因此,政府績效管理制度的落實,必須在推動過程中仰賴各機關從實務作業中不斷滾動檢討、持續學習精進。
三、針對商業周刊報導績效管理制度執行過程中,仍有部分績效指標與其目標關聯性較低、以及偏向過程型指標等尚待精進事項,本會已採取強化措施如下:
(一)本會於歷年績效評估結果檢討作業中,已要求各機關持續精進績效指標訂定作業的嚴謹度及精緻度,並要求各機關慎選具代表性的關鍵績效指標。
(二)為強化及落實政府績效管理制度,自104年度起本會對各機關績效指標審查,已從書面審查變更為會議審查,並邀請各專業領域的學者專家共同參與審查,期能強化與各機關間的溝通協調,加強審議各機關績效目標及指標的合理性。
(三)對於各機關績效的審議結果,持續回饋作為後續各機關施政計畫訂定及年度預算配置審議時的參考依據。
四、任何一項管理制度只有更好,沒有最好。政府推動施政績效管理制度將以虛心的態度,持續傾聽各方建言,並朝下列方向加強精進:
(一)整合計畫體系,強化績效指標設定:為發揮「國家發展計畫」上位政策指導功能,本會現正推動強化國家發展計畫、中程施政計畫、中長程個案計畫間的整合及連結,未來各機關年度施政計畫的績效目標與指標需符合國家發展政策與目標,當有助於提升各機關績效目標與指標的妥適性。
(二)精進評估作業,落實部會自主管理:配合未來施政目標與指標妥適性的改善,本會將研議調整現行績效評估標準,以精進評估作業,並規劃推動人員訓練等相關措施,督促及協助各部會強化個案計畫自主管理。例如,輔導各機關完備計畫管理規定、提升計畫管理能力等,期以主動服務的積極態度,協助各機關落實政府計畫的執行成效。
(三)擴大公民參與,強化施政課責:為讓政府施政績效資訊更易為民眾所瞭解,並強化各機關首長的重視度,以進一步落實對政府施政的監督與課責,本會已建置「行政院政府計畫資訊檢視平臺」〈http://gpivp.nat.gov.tw/〉,將政府施政績效資訊以民眾易於理解及運用的方式,進一步朝簡明化、圖形化的方向改善。希望藉由擴大公民參與、公民管考的創新作為,進一步有效課責各機關加強施政績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