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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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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研究內容係研究單位之觀點,不代表國家發展委員會之意見。

以調整綜合所得稅制度作為鼓勵生育政策之研究
受託/研究單位:開南大學
作者:黃智聰
完成時間:98-1-20
摘要: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在於探討調整綜合所得稅制度對於鼓勵生育的影響。本文首先說明臺灣地區生育率的變化趨勢,指出生育率下跌所帶來的人口老化問題。其次介紹各國的生育政策,包括提供經濟支持、子女照護的協助等。瞭解世界主要國家為提高生育率所推行之各項政策,並研析各國所採所得稅減稅措施之作法及其成效。接著,分析臺灣目前鼓勵生育與撫育幼兒的相關政策,並且從臺灣綜所稅之稅源結構,探討如何調整綜所稅以達政府鼓勵生育之宣示政策,提出可行之建議方案。最後,利用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之民國 95 年納稅義務人所得資料來進行分析,並且假設在現有生育行為不變的情況下,模擬分析若在政府調整綜所稅以鼓勵生育之相關方案下,對政府稅收之影響變化。希望能藉由資料的分析來估算,當政策實施所產生稅式支出對於財政的影響程度為何,以作為政府政策參考依據。

  本研究發現,減稅鼓勵生育之政策會帶來一定金額的稅收損失,也發現不在綜合所得稅申報系統當中的國民,將無法享受所得稅制度當中對生育的優惠項目。此項缺口,應可由福利制度、托育政策、教育政策、產假、陪產假及親職假與相關津貼、兒童津貼與家庭津貼、幼兒教育及照顧等支
出面之鼓勵生育項目加以補足。最後,建議未來政府可以朝向以社福政策來提高大眾生育意願,這些措施大致分為三類:(1)減輕女性在工作與家務間的衝突,如彈性工時、產假與育嬰假等,用以增加家庭負擔子女養育的功能;(2)針對育有子女的家庭提供工具性協助教育功能,如托兒與育兒政策;(3)提供經濟支持減輕生育負擔,如生產給付、幼兒津貼與稅式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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