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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發會針對林前主委質疑前瞻財政之回應

媒體報載「國發會林前主委:財務前後矛盾」,國發會之回應

106.5.13

長風文教基金會13日座談會,國發會林前主委質疑前瞻計畫財務計畫中GDP與民間投資前後矛盾部分。國發會表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帶動GDP之成長,係依據主計總處總體計量模型,政府名目投資每增加100億元,將使名目GDP增112億元、實質GDP增108億元,前瞻基礎建設計畫106-113年政府直接投入8,824.9億元,帶進總體經濟計量模型估算後,8年名目GDP規模約增1.1兆元,實質GDP約增9,759億元,平均每年經濟成長率約可提高0.1個百分點。

至帶動公民營投資部分,國發會表示,特別預算投入後,可直接帶動公民營企業投資共17,777.3億元,其中以數位建設與綠能建設產業為最重要兩個項目。綠能建設最重要的是太陽能、風電及相關研發和長期發展基地建置,政府投入243.15億元,預估帶動1兆4,225億元的民間投資。政府希望透過風場建立,讓相關產業永續經營。另也包括沙崙綠能科學城基礎建設、儲能技術及示範驗證等,讓國內綠能產業在國際具長期競爭力。數位建設方面,第四次工業革命正要開始,將數位經濟帶入產業,並改變所有產業生產型態,希望台灣有機會參與,不落後其他國家,因此,數位建設以寬頻、超寬頻使用連網流暢與安全、網路使用者人權獲得基本保障、文化創意和高價值產品導入產業、導入智慧城鄉建設及建立學習環境為目標,投入460.69億元,預計帶動2381.4億元民間投資。

且上述數字僅是直接帶動的投資金額,若再加上提高生活品質、增加產業競爭力,及提升基礎建設等間接效益,相信可帶動更多商機,所作之估算相當嚴謹與保守,並沒有「膨風」之情形。

有關計畫審議程序與地方配合款部分,國發會表示,本次要求地方負擔配合款,如此將讓地方政府謹慎提案,可以避免蚊子館產生。以往的特別條例曾排除地方配合款,造成地方建設浮濫,難免產生蚊子館,此次不排除地方配合款,將可大幅改善。

以軌道建設為例,計畫相關程序仍依照現行規定,通過審查後報行政院核定。包括可行性研究、綜合規劃及選擇與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等作業,必需審查確認計畫工程可行性及財務的可行性,才會通過執行。其中財務評估除了進行相關成本效益分析,地方政府也必需將財源籌措計畫及財務策略等相關事項納入,並且要有確保整體路網之邊際收益大於邊際成本之具體因應策略,包括公共運輸系統整合計畫等。目前納入之捷運計畫,所在地包括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及新竹市,均非屬財力狀況不佳之地方政府,交通部未來亦會要求各受補助地方政府落實培養捷運運量政策,以確保營運永續。

有關舉債達法定上限部分,國發會表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舉債上限規範較往年嚴謹,將嚴守財政紀律,平均每年總預算和特別預算合計仍受公債法15%的流量限制;存量限制部分也不會增加,維持現有負債審定決算數占GDP 34.6%比重,在年度預算維持2兆的情況下,仍可以維持穩健的財政政策

債務存量空間尚可因應未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投資需求:106年度累計債務未償餘額占前三年平均GDP比率為33.1%,距舉債上限40.6%,尚有7.5個百分點,舉債空間約有1.2兆元,尚可因應未來建設投資需求以及緊急重大支出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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