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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內部控制制度共通性作業範例─「公共建設計畫編審」

列印圖示

一、緣起
行政院為提升政府整體施政效能與達到興利及防弊功能,成立跨部會之內部控制推動及督導小組(本會主任委員為委員之一),並通過「健全內部控制實施方案」分行各機關辦理。
依據「健全內部控制實施方案」肆之二之(二)規定,財政部、法務部、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國家發展委員會、科技部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研訂內部控制制度共通性作業範例,供各機關參採。爰本會負責「公共建設計畫之編審」部份,包括「新興計畫」及「年度先期作業」兩部份。

二、說明
本「公共建設計畫編審」之共通性作業範例,包括「新興(含修正)計畫」及「年度先期作業計畫」兩部分:
(一)各機關新興(含修正)中長程公共建設計畫之擬訂,請參考「fa01公共建設計畫編審–新興(含修正)計畫」(附件1)。
(二)各機關辦理年度公共建設計畫,請參考「fb01公共建設計畫年度先期作業之編審(送審程序)」(附件2)所列作業程序,並依各該機關所屬角色,分別參考相關範例研擬作業程序:
1、「fb01-a公共建設計畫年度先期作業之編審(計畫編擬)」(附件3),提供先期作業「計畫執行機關」參考。
2、「fb01-b公共建設計畫年度先期作業之編審(計畫初核)」(附件4),提供先期作業「次類別主辦機關」參考。

三、共通性作業範例屬參考性質,各機關針對控制重點或作業流程,均可在有效前提下,視各機關業務性質,合宜彈性調整。

  • 相關檔案
    1. [範例1]FA01-公共建設計畫編審-新興(含修正)計畫-1071026修正5版
    2. [範例2]FB01-先期作業架構-1070128修正4版
    3. [範例2]FB01-A-執行機關-1070128修正4版
    4. [範例2]FB01-B-次類別主管機關-1070128修正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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