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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發基金澄清說明有關台杉從公股銀行搬錢之質疑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回應稿

 

107年8月7日

有關外界質疑台杉公司從公股銀行搬錢,國發基金澄清說明如下:

  1. 工業銀行曾經扮演推動台灣產業發展的重要角色,因我國目前已經沒有工業銀行,台杉投資管理顧問公司(簡稱台杉公司)成立目的主要在擔任工業銀行協助推動產業發展的角色。
  2. 台杉公司是國家級的投資公司,投資策略主要係配合政府產業發展政策,投資於五+二產業創新及新創事業等,提供相關企業營運發展所需資金,以促進國家整體經濟發展。
  3. 台杉公司為結合政府與民間資源,以擴大投資能量,故資金來源包含政府與民間金融機構等不同投資人,公司管理費係依投資標的階段別、產業別及地區別參酌國際市場行情決定,收費標準符合目前一般創業投資事業商業慣例。
  4. 相關金融機構投資人表示,投資台杉公司案均提請董事會討論通過,並依金管會規定留存相關資料,且開會過程均全程錄音或錄影存證,至少保存五年,投資績效追蹤或後續課責均有依據,並無黑箱作業情形。
  5. 國家發展基金與台灣銀行合計投資台杉公司超過40%,並分別擔任董事與監察人,負責監督管理公司營運;國家發展基金與台灣銀行均係受立法院與監察院所監督單位,台杉公司並非不受監督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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