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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護保險法制組織體制及保險對象之評估
受託/研究單位:亞洲大學
作者:楊志良
摘要:  人口的快速老化、家庭結構的改變、疾病型態的轉變,促使我國長期照護需求快速地成長。然而,目前我國健康照護體系對長期照護的投入十分有限,各項政策方案執行方面的缺乏連結機制,導致資源分散,阻礙體系的統籌發展。因此,發展長期照護制度為重要施政方向。我國稅收佔GDP 的比例很低(僅 14%),採用保險的方式來實行長期照護是目前國家現況下比較適合的財務選擇。如何籌措適切財源,建構高效率的組織體制,讓民眾在合理承擔的範圍之下,建構一個能提供失能者及其家庭整合性與持續性之照顧服務的長期照護保險,是長期照護保險的規劃重點。本研究主要係針對長期照護保險法制組織體制及保險對象進行研究,提供我國未來規劃長期照護保險之參考。

  本研究透過文獻探討彙整各國長期照護保險現行組織體制、作業模式、保險涵蓋對象等資訊,蒐集不同組織體制、行政作業模式的內涵、優缺點及適用範疇等資訊;並運用比較研究法就各國組織體制及保險對象進行分析比較;同時舉辦專家座談,邀請長期照護保險領域之實務工作者、專家學者,就長期照護的組織體制、行政作業模式及涵蓋對象等議題進行討論,尋求一個適合我國國情的可行方案。

  研究成果提出保險對象及組織體制的初步規劃構想:在保險對象方面,為了發揮社會互助、社會連帶的精神,全民加入長照保險,較符合風險分攤的互助公平原則。初步規劃構想為『全民納保、全民給付』,提供全民無隙的服務與保障。在組織體制設計則著重課責,希望建構一個權責相符的體制,使長期照護保險運作順利。在組織體制方面,建議建構「長期照護保險法」及「長期照護服務法」使該制度的實行具備足夠法源基礎,長期照護保險的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衛生署,承保機關為中央健康保險局,主管機關下設立長期照護保險委員會及長期照護保險爭議審議委員會二個相關組織,賦予相關權責與任務。
發布日期:98-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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