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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發基金再度放寬創業天使投資規定
發布單位:國發基金發布日期:108-07-15 18:52
國發基金為了培養出下一世代的獨角獸,將現有天使投資機制調整為一條龍機制,投資新創事業不僅限於早期創立階段,而是在後續每一個發展階段都可持續投資,以陪伴公司一起成長,因此放寬對個案投資上限,從原先單一投資金額2,000萬元增至累計投資金額可達新臺幣1億元。此外,為了鼓勵國內外知名投資機構共同投資我國新創事業,協助新創事業進軍國際市場,因此凡獲得該知名投資機構投資3,000萬元的新創業者,國發基金可以共同搭配投資,投資金額也將提高至3,000萬元,較原先國內投資2,000萬元為高。

國發基金經108年7月15日第77次管理會通過調整創業天使投資方案,調整內容如下:
調整項目 調整前 調整後
強化與國內外投資機構共同投資 新創事業初次投資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000萬元 新創事業若已取得累計募資或管理資產達美金10億元以上之國內外投資機構承諾投資者,國發基金投資金額提高至新臺幣3,000萬元
持續提供新創事業後續發展所需資金 對個案投資金額以新臺幣2,000萬元為上限 持續參與新創事業後續增資,初次投資金額加計後續參與增資金額總計可達新臺幣1億元

創業天使投資方案自107年5月22日正式啟動,截至108年7月11日止,已通過投資41家新創事業,國發基金通過投資總金額約新臺幣5.41億元,加計民間天使投資人搭配投資金額約新臺幣4.38億元,合計9.79億元。

國發基金未來仍將配合新創事業資金需求,持續滾動式檢討創業天使投資方案,期能提供新創事業發展所需資金,歡迎國內新創業者踴躍提出申請。


聯絡人:副執行秘書蘇來守
辦公室電話:(02)2316-8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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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發會1080715新聞稿-國發基金再度放寬創業天使投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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