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為辦理國家發展政策及國家發展計畫之規劃、協調及審議,設置綜合規劃處(以下簡稱綜規處)。本處設置處長、副處長各1名,並分為5科,執掌業務包括國家發展計畫之規劃、協調及審議;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施政計畫制度之規劃、推動及彙編;國家發展業務之國際合作及交流;經濟規劃計量方法之研究及應用;雙語政策之規劃、推動及協調;國家重要經貿課題及專案之研析、規劃及推動等。各科名稱及執掌如下:
經濟規劃科:
1.國家發展計畫總體目標值之設定及檢討。
2.國內經貿情勢及前瞻課題研析。
3.經濟成長、轉型與潛力課題研析。
4.經濟計量方法之研究及應用。
國際交流科:
1我國參與亞太經濟合作(APEC)暨經濟委員會(EC)之政策研擬、協調、推動。
2.行政院交議對外經貿工作計畫之審議。
3.雙邊及多邊國際經貿組織與區域整合相關業務之研析、協調及推動(含新南向政策、中東歐專案)。
4.國際經貿情勢及政策措施之研析、審議、協調及推動。
5.辦理重要外賓來訪之接待安排工作。
雙語政策科:
1.雙語政策總體性工作之規劃、協調與執行檢討。
2.雙語政策國內外合作之規劃、協調及推動。
3.雙語計畫之規劃、協調、審議及執行檢討。
策略規劃科:
1.國家重要經貿課題及專案之研析、規劃及推動。
2.淨零公正轉型政策之規劃、跨部會協調及執行檢討。
3.淨零公正轉型政策國際合作之協調與推動。
4.國家公正轉型行動計畫及成果報告之彙編。
計畫研編科:
1.國家發展計畫編擬之規劃、協調、編製及執行檢討。
2.國家發展計畫發展策略及政策重點之協調及彙撰。
3.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施政計畫制度之規劃及推動。
4.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年度施政計畫之彙編。
5.院長與工商團體早(午)餐會幕僚作業。
6.國家發展政策刊物之編輯、出版與宣導多媒體之規劃、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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