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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訊公開服務導覽

列印圖示

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政府必須主動適時公開機關相關資訊,本會以網站為公開管道之一,彙整本會主動公開資訊連結如下:

主動公開政府資訊項目
內容連結
一、條約、對外關係文書、法律、緊急命令、中央法規標準法所定之命令、法規命令及地方自治法規。
二、政府機關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
三、政府機關之組織、職掌、地址、電話、傳真、網址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
四、行政指導有關文書
本會無該類資訊
五、施政計畫、業務統計及研究報告
六、預算與決算書
七、請願之處理結果及訴願之決定
八、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
可至本會秘書室申請公開閱覽、抄錄、影印等( 如所申請之該項資訊中附有廠商之企劃書文件,涉及智慧財產權,原則該部分資訊不公開)。
政府電子採購網
(公共工程委員會)
九、支付或接受之補助
十、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
本會無該類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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