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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發展計畫審議及評估制度之調整規劃研究-社會福利類別

  鑑於社會發展政策多具社會公義性,需長期投入資源惟較難退場,為使國家有限資源合理運用,藉由通盤檢討及精進社會發展類中長程個案計畫審議及評估制度,強化計畫決策及作業相關機制,以符國家發展趨勢與整體環境之需,提升政府整體施政效能。本研究藉由瞭解國外相關計畫審議及評核經驗、盤點國內近年社會福利類別中長程個案計畫內容及相關巨量資料庫運用實務,提出社會福利類別中長程個案計畫審議原則及評估建議。

  本研究發現,社會福利計畫常出現前瞻性計畫欠缺時政基礎、社政機構的計畫編擬人力與政策研發分析能量有限、核定經費預算額度決定實際執行內容、社會參與不足等問題,受到上述之限制,致使社會福利類別之計畫審議作業常遭遇執行困難,因此提出社會福利類別計畫應考慮分配正義、回應人口結構變遷、需整合服務資源、需證據導向、需擴大社會參與廣納相關利害關係群體意見等建議。

  本研究將社會福利類別計畫區分為現金給付方案、實物給付(福利服務)方案及社福機構建置方案等,這三種類型的計畫,除了考量前述通案審議原則之外,由於具有個別特色,也針對各類型計畫提出相對應之審議原則。至於建立社會福利類別個案計畫的績效指標作法,則建議從方案計畫的全生命週期出發,運用邏輯模型(logical model),從方案投入、執行過程、產出、與效應等階段,分別考量妥適的績效指標。

  最後,本研究建議社福類別計畫未來宜強化以下內容:預期效果應回應計畫目標、加強多面向的績效指標、分析個案計畫與部會整體施政計畫的關連、計畫書並應引進風險評估與管理概念等,此外,建議相關機關社政機關未來宜強化政策科學與資料科學整合之觀念,推動巨量資料作業規範,透過資料開放提升施政品質,並宜推動證據導向的政策規劃制度等。

受託/研究單位:國立政治大學
作者:陳信木副教授
完成時間:105-4-5
發布日期:10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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