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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計畫與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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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地方政府災害防救效能之研究

臺灣地理環境特殊,每年常遭受地震、颱風、水災、坡地災害、強降雨及土石流等天然災害,又因全球氣候與環境變遷,大規模天然災害近年經常以複合式型態發生,惟依現行法令規劃,各種災害防救計畫及整備,皆以行政區域為考量,致使面臨跨縣市區域型災害,受災縣市多非僅憑自身能力或資源即能妥善應變處理。「災害防救基本計畫」雖明訂研擬反映地方災害防救特性之地區災害防救計畫,落實區域支援協定,惟實際發生大規模災害時,縣市政府仍以向中央申請支援為多,相互支援機制運作較少,該項計畫目標有待進一步落實運用。此外,第三級鄉(鎮、市)公所受限於組織、首長權限與經費等條件,無法有效推動疏散收容安置、災情通報、救援物資整備分配等災害緊急應變措施,更常因本身受損嚴重致無法發揮應有救災功能。

現行災害防救法規範,各階段災害防救任務皆以各級政府作為任務主體,災害防救應採「地方負責、中央支援」模式,地方政府扮演第一線執行角色,中央政府則扮演後續增援協助角色,彌補地方不足。如中央過度投入,將可能弱化地方政府災害處理能力。因此為避免各級政府因應任務分工及防救災預算資源分配機制不明確,導致地方與中央政府間產生指揮層級紊亂等爭議情事發生,各級政府於減災、整備、應變與復原重建等階段之災害防救任務應予明確劃分,並建立良好合作模式,以強化中央與地方防災夥伴關係。本研究將針對第二級直轄市、縣(市)政府及第三級鄉(鎮、市、區)公所之垂直整合與跨域合作災害防救業務運作情形與問題進行探討,並就中央與地方防災分工合作模式進行研析,提供我國未來防救災業務之具體改善建議。

受託/研究單位:台灣競爭力論壇學會
作者:馬彥彬副教授
完成時間:102-12-11
發布日期:10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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