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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於今(11)日第27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行政院所屬各機關106年度重要社會發展計畫先期作業審議結果」

發布日期:105年7月11日

聯 絡 人:楊淑瓊、蘇愛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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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政府重要社會發展計畫先期作業,各部會共提67案社會發展計畫,經國發會邀集行政院各業務單位、主計總處等相關機關共同審議,於6月下旬召開3場次審議會議討論,並於今(11)日提報本會委員會議討論通過。106年度共計核列687億2,724萬5,000元,內容包括災害防治、國境安全管理、公共安全、長期照顧服務、食品安全、托育管理、傳染病防治、動物保護等相關計畫,均攸關社會安全、全民健康維護及民眾福祉等面向。

本次內政部等12個部會提報「警政發展方案第二期」等67案,已由部會配合總統政見及新政府施政理念先行檢視調整,使社會發展計畫與施政目標相符。本次審議的計畫總需求數為822億3,969萬元,計核列687億2,724萬5,000元,核列經費占總需求數的83.57%。同時,為因應重大或緊急政策需要,經核實檢討後經費仍有不足時,亦提出建議額度外經費數,建請行政院於核編預算時優先考量,例如社區營造、預防保健服務、傳染病風險監測與防治等相關計畫。

本次審議核列經費的計畫,可歸納涵蓋五大社會安定計畫、教育、醫療、災害防治、文化、客家及其他(農業、勞動、動物保護、革新獄政體系等)7類相關範疇,其中教育範疇因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核列經費最高,其後依序分別為五大社會安定計畫包括治安維護、社區照顧及食品安全等重要計畫;醫療部分包括傳染病風險監測與防治、預防保健服務、培育公費醫師等;災害防治部分包括災害防救深耕、加強相關裝備器材及訓練等重要計畫;文化部分則包括影視音產業發展、社區營造、文化品牌等;客家部分包括客家語言、文化發展與特色產業等。

106年度重要社會發展計畫先期作業審議標準為全程經費總額達3億元以上,以落實政策目標為導向,符合當前政府重大政策需要,或具資源整合效益的計畫。國發會衡酌國家發展重點及個案計畫優先緩急,在各部會規劃額度範圍內,依撙節原則檢視計畫執行進度及經費使用效益,核列各計畫的優先順序及經費。

本次重要社會發展計畫先期作業審議結果,經國發會委員會議通過後,審議結果將陳報行政院,併同預算審核會議辦理。國發會會籲請各部會全面盤點綜整資源分配,加強推動跨域、跨部會合作的整體施政策略,如社區營造、長期照顧服務、客家特色產業發展、文創產業促進等施政重點。考量社會發展計畫多具社會公義性,各部會除依施政重點新增經費外,仍應加強計畫專案管理,滾動檢討執行成效;至於執行欠佳者,應適時調減相關經費,使政府資源有效運用。

發布日期:10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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