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版選單

:::
推動政府開放文件標準 發揮文件流通新價值

 

發布日期:10477

人:莊明芬副處長、柯炳式代理科長

聯絡電話:02-23165300#6802#4987

 

資料開放是政府重大施政方向,以何種標準呈現文件最為利民,關係民眾甚鉅,行政院於本(104)65日發布「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實施計畫」政策,希各界共同推動ODF(Open Document Format)文書格式,並響應政府開放文件標準格式,提升我國軟實力。

 

ODF文書格式是一種XML開放性架構,具可攜性、可讀性及文件自我描述特性,在檔案文件永久保存上更具優勢。ODF200611月成為國際標準(ISO/IEC26300),國際各國為因應文件無障礙流通,已逐漸關注開放性文件格式的發展與應用,採購產品並以開放標準為優先。英國政府並於20147月公告全國採用ODF官方文件標準,將官方文件檔案從特定文書軟體轉向開源軟體。

我國則於981月將ODF標準訂為國家標準CNS15251,花蓮縣、宜蘭縣、財政部及新北市教育局並相繼推動文書檔案自由軟體解決方案,以節省特定文書軟體授權費用。

 

為配合政府資訊公開政策及因應資訊平台、載具多元化趨勢,便利民眾於網站下載政府資訊,可促進政府對政府、政府對企業間的資料交換,企業、民眾也能利用任何載具開啟政府的檔案資料。因此,推動相容性高、適用於各種作業系統及有利於長久保存的開放性檔案格式ODF-CNS15251是有效解決途徑。

 

「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實施計畫」期程自104年至106年,並設立各年度具體目標,104年各機關網站提供下載的可編輯文件應支援ODF文書格式,非可編輯者則採用PDF的文書格式;105年各機關系統間、政府與企業的資料交換,須支援ODF文書格式;106年則全面推動各機關使用可編輯ODF文書軟體。

 

此外,為鼓勵各政府機關、學校及國營事業、直轄市政府及縣()政府(含所屬機關)等共同推動ODF,國發會將分階段辦理推動說明會、種子師資培訓、輔導、諮詢及教育訓練,藉以完備ODF應用環境,並優先以為民服務申辦文件及跨機關資料交換為主,將文件應用軟體選擇權交還民眾,減少檔案格式交換上的不便,提供更便利的電子化政府服務,邁向推動開放政府的第一步。

 

發布日期:104-07-07

  • 相關檔案
    1. 國發會1040707新聞稿--推動政府開放文件標準 發揮文件流通新價值
:::
開啟選單 關閉選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