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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於今(1)日第28次委員會議討論通過106年度政府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審議結果,通過中央公務預算1,812億元。

發布日期:105年8月1日

聯 絡 人:毛振泰、徐旭誠、蘇玉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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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機5461、5336、5816

106年度政府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經本會初審、複審,邀集財政部、主計總處及工程會等機關共同審議,並邀請計畫相關部會副首長會商後,於今(1)日提報本會委員會議討論通過195項,共計核列中央公務預算1,812億元。

106年度政府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之審議原則,首重各計畫效益與預算執行能量,並為使政府有限資源作有效運用,嚴加審核各經費編列的必要性、急迫性,兼顧整體財源衡平性。此外,有關當前重要施政,如五大創新研發產業、五大社會安定之社會住宅及都市更新、能源及水資源、安全防震、交通運輸及觀光等項目,均已優先納入106年度先期作業中暫匡列經費。

106年度列有公共建設中央公務預算的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以軌道運輸441.737億元(占中央公務核列經費之26.25%)為最高,次為公路425.891億元(25.31%),二者合計超過50%,其次為農業建設144.899億元(8.61%)、水利建設121.579億元(7.24%)、下水道120.083億元(7.14%)、文化89.810億元(5.34%)、教育73.534億元(4.35%)等。

除106年度中央公務預算核列1,812億元,中央公務以外經費核列1,200.014億元,106年度公共建設計畫額度可達3,012億元。

106年度政府重大公共建設年度預算先期作業審議結果,經本會委員會議討論後,原則同意依審議結果陳報行政院。各項核有經費的計畫請各部會加強執行管控,務求如期如質完成,以達促進經濟景氣及增加就業之目標。

發布日期:10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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