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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於今(27)日第24次委員會議中提報「法規政策影響評估制度規劃構想」,做為日後新政府提升法制效能的參考。

發布日期:105年4月27日

聯 絡 人:劉美琇、陳嵐君

聯絡電話:23165960、23165932

依據「法規政策影響評估制度規劃構想」,將規劃製作「法規政策影響評估作業手冊」,並建立行政機關內部的作業推動與管考機制。本次委員會議認同相關規劃方向,將列入政府交接事項,期獲新政府採納,並自中央行政機關落實推行,有效減少法規失靈,進而提升產業生產力,促進市場競爭效率。

近年來OECD與APEC等國際組織不斷倡議各國運用法規政策影響評估(Regulatory Impact Analysis, RIA)作為推動法制革新的工具。去(104)年談判完成的TPP協定亦將其納為第25章「法規調和」重點,希望在法規政策規劃階段,即落實相關評估程序,以提升法規制定品質。

國發會表示,法規政策影響評估是制定施政計畫的基本分析方法,也是政府決策前徵詢公眾意見的工具。其精神在藉由法規政策制定前的規劃階段落實相關評估程序,包括預擬可行方案,進行方案間的比較分析,與相關公眾諮詢程序,綜整評估選擇最適當的施行措施等,以提升法規制定品質。

此外,政府機關在制訂管制措施過程中,應廣泛納入受規範產業與公眾意見,減少法規公布後衍生爭議,並可避免耗損溝通成本與法規調整成本等更多社會資源。國發會規劃以現有「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與「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為基礎,鼓勵機關於影響評估過程中對外徵詢利害關係人意見,並於法規草案公開時一併提出RIA報告,以利公眾對草案提出評論。公眾諮詢期間結束後,主管機關將就蒐集的意見歸納整理後並予回應。

相較於RIA機制的推動是透過事前妥適評估,以降低法規施行後的遵循成本;法規在實施一定期間後,亦須建立事後績效評估,以檢視法規實施結果是否符合原編列預算與立法目的。因此國發會建議針對已實施超過10年的法規,建立法規鬆綁主動檢討機制,各機關應於每年定期提交績效評估檢討報告,由國發會自其中或社會關注建議優先檢討的法案,定期選定案件審核後公開徵詢意見,並對外公布最終審核報告。

根據OECD等國家實務經驗,透過落實法規影響評估相關步驟,確可降低法規遵循成本,有效減少法規失靈,促進市場競爭效率,進而提升整體生產力。國發會期藉漸進、務實的作法,引導我國法規政策影響評估的落實更加符合國際做法,創備提升競爭力及生產力的經貿法制環境。

發布日期:105-04-27

  • 相關檔案
    1. 2國發會1050427新聞稿--「法規政策影響評估制度規劃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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