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定位‧新重點
─國發會施政方向
國家發展委員會
106年9月14日
一、國發會新定位
為全面推進國家發展,蔡總統及賴院長特別期許國發會能重新轉型定位,發揮全方位的功能,尤其要讓下一代看得見願景及未來。為此,美伶與國發會同仁未來將以國發會的新定位,共同努力:
(一)具宏觀高度的國發會
國家的永續發展,不應以經濟成長為唯一目標,而應追求包容性成長,除了經濟面外,同時也需關注環境永續與社會公義的課題,使社會各階層的人都能在經濟成長的過程中參與並分享經濟成長的結果。2015年9月,聯合國發表「轉型我們的世界-2030年永續發展議程」(Transforming our world: the 2030 Agenda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又稱Agenda 30),公布永續發展目標(SDGs),內容涵蓋經濟發展、生活品質、人力教育、基礎建設、分配正義、綠能發展、氣候變遷、永續國土等各層面,並且訂出2030年前需達到的目標,益顯出國家的全方位發展與包容性成長,已經是全球的主流趨勢。本會將強化全方位的政策規劃能力,在全力振興國內經濟的同時,兼顧社會公義、環境永續,帶動國家發展的全方位改變,推動國家發展的深層改造與進化,營造一個公平、公正且包容的國家,許下一代一個未來。
(二)強化行政團隊執行力的國發會
再完美的政策若缺乏具體落實,終將淪為空談,因此本會將加強協調、整合及協助各部會推動施政,澈底貫徹總統對新內閣的七大期許,如加速執行攸關產業結構轉型的五加二產業創新計畫;有效率地執行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持續強化勞工安全及福利,並保持在經濟轉型中產業所需的人力與彈性;全力執行能源轉型計畫,確保供電穩定,落實非核家園,及強化政府國家發展的整體規劃,有效管控各項計畫的執行進度與預算效能,減少財政上不必要的浪費等,以強化各部會的執行力,務期讓人民對政府施政有感。
(三)接地氣的國發會
施政必須貼近民意,本會將強化既有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等民意反應管道,鼓勵民眾參與政府各項公共政策的討論,並密切觀察民意走向,讓民意能及時反映在政策制定上,並透過必要的回饋機制,進行政策滾動式調整,也會走出辦公室瞭解民心所需。
二、10大工作重點
(一)成立新創法規調適平臺窗口
基於本會負責法制革新之業務,又新創產業之發展多涉及數位經濟法規調適之問題,有必要先就法規之適用關係予以釐清(日本產業競爭力強化法稱之為「灰色地帶解消」),本會將成立新創業者法規協調窗口,處理新創業者之相關法規適用及調適問題。
(二)成立個人資料評議中心
為利跨政府機關間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增進公共利益,避免因公務機關間對於個人資料保護法適用之認知不同,致未能合法有效利用個資,將由國發會擔任公務機關間之評議平臺,負責協調跨機關間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以加強機關間的聯繫及溝通。
(三)啟動法規鬆綁排除投資障礙
1.國發會將秉持興利、簡政、便民之原則,以推動人民有感的法規鬆綁為目標,優先由財經法規著手,並從檢視法規命令、行政規則及函釋等規定做起,排除企業投資障礙,建立便民效能的法制環境。
2.法規鬆綁的原則,基本上在符合法律前提下,針對新興商業模式未涉法律禁止或限制規定者,應優先考量採取管制以外之管理措施,透過市場自律等方式,予產業自由發展空間。另行政機關因執行法令就具體個案所為之釋示,應考量個案事實間之差異,不宜逕將個案釋示當作通案解釋。同時,由於法律所授權訂定之「其他相關管理事項」,目前各部會在此授權下訂定過多管制規範,亦應予鬆綁。
(四)啟動行動支付推動策略與執行
行動支付在數位經濟時代已成趨勢,目前金管會、經濟部、財政部等機關已訂有相關推動計畫,然而行動支付涉及金融、電信、批發零售、交通、觀光、醫療等諸多產業,有許多法規、技術及環境面的議題有待處理。國發會將發揮跨域整合的功能,與政府機關、民間企業研商協調,全力推動加速落實行動支付計畫,及早達成行動生活的目標。
(五)運用開放資料掌握經濟景氣動向
政府部門長期在服務民眾的過程中,持續產生大量資料與文件,這些資料大部分是公共資料,透過開放提供給大眾使用,將有助於政府在資源有限情況下,透過民間無限之創意與應用,為經濟及社會各層面帶來各種機會,包括政府可透過資料分析精進決策品質,業者亦可創建新的服務模式與商機。
例如,民間消費為GDP支出面的主要構成項目,長期以來占比多達5成以上,為國家經濟發展的重要引擎。惟長期以來政府多透過統計或調查來掌握消費趨勢,國發會希望嘗試透過運用財政部龐大的電子發票數量(目前一年多達60億張),以及資料更即時的優點,來掌握民間消費動能、甚至GDP之變化,將有助未來政策研擬。運用開放資料,不僅可以進行經濟情勢分析,研判未來經濟發展趨勢,更可以應用在防災救災、疾病預防、醫療衛生、環境保護及食品安全改善等。
(六)檢討及擬定上位產業發展方向
加強協調各部會具體落實各項產業創新計畫,並在「創新、就業、分配」施政目標下,評估規劃跨產業、全國性的上位政策及創新的產業政策工具,俾供各部會推動時有所依循。例如,產業升級轉型必須兼顧優化勞動條件、環境友善,擴大產業發展的成果分享。此外,國發會亦將聚焦前瞻技術發展趨勢,例如人工智慧、自駕車、智慧製造、精準醫療、5G通訊等,分析前瞻科技對國內產業、就業及經濟發展的機會與影響,並發揮政策平臺的功能,以協調統合相關部會資源投入及產業規劃方向。
(七)強化公建社發計畫審議功能及建立審議權威性
公共建設執行力繫於審議結果。為使政府編列的每一分錢都能如期如質執行到位,將嚴格要求公共建設之審議功能與審議權威性,即重視計畫之務實與可執行性,對於計畫規劃未符規定、可能無法實際執行者,將明確予以退件,務使審議結論明確具體。即使經審議已核定之公共建設計畫,仍必須配合國家發展戰略,及考量國土區域均衡發展來排定優先順序,讓政府資源發揮最大效用。
(八)建立公建執行預警系統
為發揮公共建設計畫風險預警功能,落實及監督計畫執行績效,本會列管之公共建設計畫,101至105年平均每年約有新臺幣500億元因相關工程執行問題而未支用。本會將和工程會合作,以走動式管理實際赴現場瞭解問題,發揮風險預警功能,並透過專案會議或委員會議,溝通協調排除推動障礙,以落實及監督執行績效。
1.篩選重點計畫進行列管:依過去及現在之計畫執行情形(含預算、進度、里程碑等),及未來是否有重大里程碑、可能無法如期達成風險或為社會輿論關注之重大計畫等原則,予以篩選。
2.落實監督方式:為落實推動管考作業簡化,本會採取多元管制方式,如機動查證、協調解決困難問題及實地查證等方式,並配合行政院工程會公共建設督導會報機制,協調解決問題。
(九)建立計畫執行不力的退場及重排序機制
透過公共建設全生命週期管理機制,鏈結計畫規劃、執行、屆期及營運各階段執行結果,將計畫執行情形回饋至年度預算先期作業審議,同時參考同類型計畫之營運狀況,調整計畫推動與覈實編列預算;對於不具效益或急迫性較低計畫,評估立即退場及重新推動優先排列序。
(十)加速open data的執行及推動一站式智慧服務型政府
持續推動開放政府,尤其在加速open data執行及推動一站式智慧政府服務是政府極為重視的目標。在服務面,國發會已規劃「服務型智慧政府推動計畫」,設定「提供便捷服務」及「落實透明治理」為目標。「服務型智慧政府推動計畫」選擇民眾關切的議題,啟動政府數位服務再造;具體而言,包括支援長照政策的社政福利整合服務、優化企業經營效率的商工一站式服務、跨區申辦戶政業務整合服務、推動政府機關電子核銷作業等。
三、未來期許
(一)以服務為導向取代管制
(二)為人民解決問題而非解釋問題
(三)作好行政院政策統合與執行的最高幕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