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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能源資金需求龐大,政府將協助國內金融機構掌握商機

發布日期:106年3月29日

聯 絡 人:詹方冠、林珍君

聯絡電話:2316-5850、2316-5486

國發會指出,政府積極推動再生能源發展,設定2025年將占發電量20%,由此將衍生出高達新臺幣1.8兆元的投融資需求,為國內金融機構帶來龐大商機。

為促進我國能源安全、環境永續並發展綠色經濟,政府已將綠能科技列為五加二產業創新計畫之一,積極推動「綠能科技產業推動方案」。根據該方案,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將達20%(註1),其中預計風電累計設置容量達4.2GW(陸域1.2GW、離岸3GW)、太陽光電累計設置容量達20GW(地面型系統17GW、屋頂型系統3GW)。依據經濟部能源局估計,為達到前述目標,太陽光電需要新臺幣1.2兆元資金投入,離岸風電則需新臺幣6,100億元資金投入。

發展再生能源是我國重要政策方向,未來將有極大市場潛力。然囿於再生能源發電業主要以未來長期售電予台電做為投資收益來源,回收期長;以發展風電來說,特別是離岸風場的開發,更具有初期資本投入高,且因涉及海事工程,技術難度亦高,可能影響國內企業參與投資的意願。此外,考量我國發展離岸風電尚在起步階段,國內金融機構普遍認知不足,風險評估能力亦較缺乏,投融資上可能相對保守,造成國內再生能源發電業者面臨籌資問題。

為促進我國再生能源產業發展,並攜手金融業掌握未來商機,國發會正積極與經濟部、金管會等部會合作,包括:研議透過國發基金及壽險業等長期資金參與投資;規劃多元化綠色金融商品;規劃舉辦再生能源金融高峰會,由具綠能專案融資經驗之金融機構進行經驗分享;建立再生能源電廠的第三方檢測與驗證制度,以提升發電系統品質與風險管理控制等多項措施,俾有效引導資金投入綠能產業,創造再生能源業與金融業共榮雙贏,進而達到振興國內經濟及提升產業投資的目的。

 

註1:我國104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為4.06%

發布日期:106-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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