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10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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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於今(23)日第38次委員會議中通過「國家發展計畫-106至109年四年計畫暨106年計畫」(初稿)。本案係秉持總統治國理念與院長施政方針,衡酌國際發展趨勢及國內重要課題,釐訂國家發展願景、目標及策略,做為未來四年政府之具體施政藍圖。本案將於陳報行政院核定後,由各部會分工落實執行。
一、106至109年國家發展願景與策略
(一)國家發展願景
未來四年,國家建設的推展,將依循總統揭示之「創新、就業、分配」核心理念,致力達成「新經濟模式的開創」、「社會安全網的完善」、「社會公平正義的維護」、「區域和平的推進」、「全球公民社會的模範」等國家發展願景。
(二)國家發展策略
未來四年,「全力提振國內經濟」將是國家發展的要務,政府將透過公共政策及公共投資,創造新的經濟動能,讓經濟可以更活絡、更強韌,走出嶄新局面;同時,將推動「確保社會安全正義」、「維持和平穩定情勢」兩大國家發展策略,確保社會公平及環境安定,奠定國家長治久安的基礎。
為全力提振國內經濟,未來四年,政府將以兩大主軸來推動臺灣新經濟成長模式。第一是加強投資臺灣,第二是落實結構改革,以此可望脫離長久以來產業外移、企業低利、薪資停滯的困境,翻轉臺灣經濟。
1.加強投資臺灣
在半導體等既有優勢產業基礎上,投資「五+二」產業創新、數位經濟與生活產業,打造下一世代臺灣產業主力。同時,積極投資下一世代的基礎建設,以因應新產業、新技術、新生活的需求。
-投資產業創新:推動「亞洲.矽谷」、「智慧機械」、「綠能科技」等「五+二」產業創新;推動「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方案」,厚植數位經濟發展基磐;發展觀光休閒、防災技術、住宅改造等在地元素及服務內涵之生活產業,兼顧產業創新、在地就業與生活品質。
-投資下一世代基礎建設:投資綠色軌道建設、智慧基礎建設、綠能基礎建設、水資源基礎建設、銀髮基礎建設、基礎科研建設等。
2.落實結構改革
為迎接數位化時代的到來,政府將重新調整現行的法規制度,並針對人才流失、國土資源配置失當、資金運用欠缺效率等課題,積極在國土資源的利用、人才的培育及延攬、資金的配置等各方面進行必要之制度改革,使人盡其才,地盡其利,資金盡其用。
-法規制度改革:修正公司法、電業法等,推動法規制度與先進國家接軌;進行數位經濟法規調適,打造相關產業及創新創業友善環境。
-人力素質提升:制定外國專業人才專法,縮減學用落差,充實新世代經濟發展人才;推動幼兒托育公共化,並激勵婦女、銀髮族勞動參與意願。
-國土空間改造:調配國土的運用效率,塑造在地特色產業;提供無落差資訊通訊服務,消除地理上偏鄉,打造智慧城鄉。
-金融創新與稅制改革:推動金融科技(FinTech)發展,鬆綁金融業投資限制,引導閒置資金投入實體經濟發展;在兼顧財政健全與稅制公平原則下,進行稅制合理化,活絡資本市場。
二、106至109年總體經濟目標
衡酌國際機構預測,並綜合考量國際經濟風險及政府積極作為,106至109年主要總體經濟目標設定如下表。
重要總體經濟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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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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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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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至109年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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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成長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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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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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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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GDP(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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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00~2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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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2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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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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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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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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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力參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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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1~5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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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9~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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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增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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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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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8~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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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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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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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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