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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93~97年)

列印圖示
一、 願景
  為因應知識經濟的發展、產業結構的改變及提升國民生活品質,本會與相關部會研訂的「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以服務業發展再創台灣經濟奇蹟為願景,並以提高附加價值,創造就業機會為二大主軸。未來服務業發展以年平均成長率6.1%為目標,服務業的產值於2008年占國內生產毛額(GDP)比重達71.4%;服務業的就業人數占總就業人數則達60%,並以服務業支援農業及工業的發展,持續各產業的成長動能,使整體經濟成長率達5%以上。
二、 發展策略
  (一) 我國「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以「讓台灣笑得更燦爛」(Brighten Taiwan’s SMILE)作為服務業政策的識別標誌。該方案有五大意涵,可以SMILE的字母來說明:1.Service:發展服務業再創台灣奇蹟;2.Market:以市場觀念注入服務業;3.Inno-value:以創新提高服務業價值;4.Life:以服務業增進生活品質;5.Employment:以服務業創造就業機會。
  (二) 上述服務業發展方案在總論方面,針對整體服務業有8大發展策略,包括人才培訓,法規鬆綁,樹立有利服務業發展的機制,統合相關部會功能,投資獎勵,國際化,擬訂旗艦計畫,發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服務業等。在12項服務業方面,依其產業性質及特色共訂定13項旗艦計畫及11項主軸措施。這些旗艦計畫或主軸措施的推動將有助發揮帶動整體產業發展的效果,並可進而提高附加價值及創造就業機會。
  (三) 為凝聚推動服務業發展的共識,本會於本(93)年9月20日在台北國際會議中心舉辦「全國服務業發展會議」,廣受各界的重視,並獲致豐碩的成果。我國「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呈現出「見樹又見林」的風貎及詳盡豐富的資料,惟未來仍有賴各部會的執行及產學研界的支持,才能逐步達成既定的目標,並讓「台灣服務」(Served by Taiwan)成為台灣經濟的新標誌,與「台灣製造」(Made in Taiwan)同享國際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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