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技及創新產業籌資平臺 |
壹、 |
計畫基本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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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主辦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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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計畫內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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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產業現況、計畫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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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為全球科技重鎮,科技產業鏈完整,業形成群聚效果,電子類股市值占所有上市(櫃)企業約達55%,成交值約占70%。而依據wef 全球競爭力報告,臺灣產業群聚發展指標,2007年至2009年連續3年排名全球第一,復因我國資本市場具有資本市場國際化程度高、金融業籌資服務完整、市場交易活絡、地理位置優越等競爭優勢,具有發展成為區域籌資中心之潛力,金管會爰擬具「高科技及創新產業籌資平臺」計畫,將強化資本市場既有優勢下,吸引全球高科技與創新事業來臺上市(櫃),並配合國家整體產業發展政策,建構一個資金充沛、流動性高、具國際競爭力之資本市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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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推動策略簡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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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畫將透過下列措施,逐步推動我國資本市場成為具區域特色之國際資本市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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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改善證券法規制度:包括研修證券交易法、推動國內會計準則與ifrs接軌、與國外證券市場合作強化跨國監理機制、強化外國企業資訊揭露及改善退場機制、研議放寬外國企業股票面額規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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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擴大市場規模:包括制訂合理具競爭力之上市(櫃)標準及便利之審查機制、持續擴大國際債券市場規模、吸引外國資金在臺交易、適時檢討金融商品賦稅、提供多元化金融商品、擴大證券期貨業業務範圍及產品種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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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吸引優質策略性產業上市(櫃):證交所與櫃買中心於上市(櫃)審查過程將加強審查申請企業財務、業務之健全性,並優先推動擁有關鍵技術之企業來臺上市(櫃),以補強我國產業鏈之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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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擇訂重點產業推動其上市(櫃):證交所與櫃買中心將參酌政府推動之六大新興產業、新興智慧型產業及重點服務業等政策,作為重點推動上市(櫃)之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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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協助推動無形資產評價俾創新產業上市(櫃):會計基金會將持續研訂有關無形資產評價準則等相關公報並加強宣導,以協助創新事業上市(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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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強化金融人才培養:包括培訓跨領域及國際化金融人才及積極延攬外籍專業金融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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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積極對外行銷等措施:包括與國際媒體合作,塑造臺灣資本市場整體形象、舉辦國內外企業及專業投資機構之招商及宣導行銷及與外交部駐外單位合作辦理海外宣導活動,吸引海外優質企業來臺上市(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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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預期效益與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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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相關措施之推動,預期將可達成之主要效益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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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吸引外國企業來臺上市(櫃)與國際資金來臺投資,擴大臺灣資本市場規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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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藉由改革我國資本市場之制度與環境,強化市場服務,提升資本市場競爭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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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帶動國內證券及相關周邊產業(如會計師、律師)之發展,增加相關產業之就業與產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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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藉由吸引外國科技業來上市(櫃)帶動我國科技產業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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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透過上市(櫃)家數之增加與擴大市場動能,提升上市櫃股票成交值,並進一步增裕證券交易稅等相關稅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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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執行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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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協助新創事業發展,推動彈性面額股票,取消固定股票面額新臺幣10元之規定;為協助不同規模企業均有暢通的籌資管道,逐步建構多層次架構特色市場,並請櫃檯買賣中心建置「創意集資資訊揭露專區」及「創櫃板」,以扶植我國微型創新企業之成長;放寬陸資持有30%以上之優質外國企業得申請專案許可 來臺上市(櫃),外國企業並得專案申請豁免證券交易法 部分規定;截至102年底,科技與創新事業新增上市(櫃 )家數計180家,市值達新臺幣13兆8,750億元;在擴大債券市場規模方面,總計寶島債券有9家、13檔,發行 金額共計106億元人民幣、日幣債券金額50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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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具體績效指標達成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