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次工作小組會議議程 一、主席致詞 二、討論事項 (一)擬具「公股股權管理及處分要點」修正條文,提請 討論。 (二)經續會財金組結論具體執行計畫,各單位如何配合推動,提請 討論。 (有關「參、公股股權管理機制改革」部分請財政部國庫署報告【5分鐘】;「肆、民營化時程檢討、公開透明機制建立及社會公義之確保」部分,請經建會部門計劃處報告【5分鐘】) 三、主席結論
第142次會議紀錄 壹、日期:95年8月24日(星期四)下午2時 貳、地點:行政院經建會513會議室 參、主席:吳副執行秘書國棟 紀錄:吳青俊 肆、出(列)席人員:如后附簽名單 伍、會議結論: 討論事項一:擬具「公股股權管理及處分要點」修正條文,提請 討論。 決議: 依與會代表意見,修正「公股股權管理及處分要點」第2點、第10點及第11點條文如附件。 討論事項二:經續會財金組結論具體執行計畫,各單位如何配合推動,提請討論。 決議:
- 有關政策任務釐清問題,由經建會函請各事業主管機關提報。如渉政策性任務之相關法令、規章、要點、辦法等,請各事業及各事業主管機關先行檢視;如需鬆綁或政策性任務可先去化,或屬代辦性業務,其應去除或保留,請各事業主管機關切實檢討,並先研擬做法,再報由經建會彙整,提下次工作小組會議討論。
- 有關研修法令項目,如制訂「公營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及修訂「國營事業管理法」,請財政部及經濟部洽相關機關檢討,並儘速研議增(修)訂草案報院。
- 有關研議「委託經營」或「公有民營」之可行性及配套措施,由經建會採委託研究方式辦理。並請各事業主管機關檢視所屬國營事業與主管之公股事業,就前揭研究需涵括之課題與委託經營或公有民營可能實施對象(或業務)及方式提供意見,於一週內(9月1日前)提供經建會參考。
- 有關公股董、監報酬原則上為變動報酬不大於固定報酬,但可參照各行業市場情況,作必要之調整一項,請經建會儘速完成委託研究,並將結論建議送請人事行政局及相關公股股權管理機關參酌,以利各該主管機關檢討辦理。
陸、散會時間:下午4時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