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化推動工作小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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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次工作小組會議(97/08/28)

列印圖示

                                    「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推動委員會」第153次工作小組會議紀錄
壹、日期:97年8月28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
貳、地點:行政院經建會610會議室
參、主席:單執行秘書驥 紀錄:楊人穆
肆、出(列)席人員:如后附簽名單
伍、討論事項 
行政院秘書處函,榮工公司為辦理第7次專案裁減人員所需經費,請准由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支應一案,提請 討論。
陸、結論
一、依行政院秘書長97年1月11日函示,因榮工公司移轉民營之時程及持股比例等已與96年10月12日核定之計畫書有所出入,退輔會如另提出可行之民營化計畫應重新報院核定;另依「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第5條規定:「公營事業經事業主管機關審視情勢,認已無公營之必要者,得報由行政院核定後,移轉民營。」是以在退輔會提出修正後之民營化計畫書並經行政院核定前,本案並不符合民營化基金用途「為支應財務艱困事業不足支付移轉民營前辦理專案裁減人員或結束營業時之給與支出」中「移轉民營前」之前提。本案應俟民營化作業確定續行後,再依條例規定,由民營化基金支應所需之經費。
二、請退輔會依行政院秘書長97年8月6日函示,儘速檢討是否有續行榮工公司民營化作業的空間,並避免虧損持續擴大,速提妥適之處理方案報院。
柒、散會(上午11時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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